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抓实干警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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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抓实干警警示教育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6-19

近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关于相关人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警示教训的通报,分析通报了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两起案件办理质量问题,对全院干警进行了端午节前警示教育和作风提醒。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市法院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暨“铸忠诚警魂”活动专项治理顽瘴痼疾的关键时刻,市法院召开这次警示教育会议,就是要警示全院上下树牢纪法意识,树立质量意识,以深入推进“铸忠诚警魂”活动为载体,持续整治司法权运行中的顽瘴痼疾,彰显市法院从严治警的政治态度和严明公正的作风形象。他强调:一是要以“节点”为“考点”,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以上率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自觉维护法院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二是要以“案件”为“镜鉴”,持续深化司法作风建设。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案件质量自查评查,深入查纠司法理念偏差、“三个效果”不彰、执行效率低下、办案行为不规范、落实“三个规定”不严格等问题,树立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三是要以“管理”促“提升”,强化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分管领导和庭室负责人要严把案件质量监控关,落实案件办理层级监督责任,强化对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督,向管理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决不能以信任代替监督,不能让流程监督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