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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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会议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6-30


6月28日,甘肃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主题教育规定书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研讨交流。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要准确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六个必须坚持”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纲”和“魂”,着力在全面学习上下功夫、在深刻领会上见真知、在贯彻落实上出实效,在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中自觉接受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穿到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


会议强调,要坚持深学笃行,全面领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我国未来发展的主动权,不断增强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


要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普法全链条发力,不断谱写法治甘肃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


要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法治体检、法治大讲堂,办好省级法治为民10件实事等,为群众统筹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按照省委主动创稳部署,在深入调研、走访群众中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努力推动构建服务、防范、治理、打击、塑造一体化维稳工作格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主动创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厅党委委员、厅二级巡视员,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局处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