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甘肃省司法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全面总结了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经验做法,明确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对下半年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新征程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指明了方向,必将对加快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发展起到重要引领和指导作用。
会议指出,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以来,全省上下在新一届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施“四强”行动为牵引,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坚定信心、顽强拼搏,开拓创新、躬身实干,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特别是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出口总值等多项经济指标的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呈现出加力向好、量质齐升的良好势头,一季度顺利实现“开门红”,上半年超额完成“双过半”,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奋斗答卷。这些成绩的取得实属不易、弥足珍贵,充分体现了新一届省委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体现了新一届省委对我省省情和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展现了新一届省委带领全省在高质量发展中争先进位的决心和信心,切实增强了我们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崭新篇章的使命感责任感。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建设美丽甘肃、保护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是甘肃对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最大贡献,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战略任务,是满足全省各族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愿望的迫切要求。当前,甘肃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爬坡过坎的关键期,正处于巩固成果、扩大成效的突破期,正处于整体推进、标本兼治的攻坚期,出台《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总结我省多年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积累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明确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路径和要求,非常必要、正当其时,必将对全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对照细化分工,以更高站位抓好任务落实,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推动美丽甘肃建设,高质量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新征程上奋力绘就山川秀美现代化甘肃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要深入学习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要把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领会全会精神,带头履行职责使命,带头狠抓任务落实,示范引领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二要迅速对照细化落实,全系统要自觉对标全会确定的部署要求,在逐项细化落实上狠下功夫,对全会部署的重大任务进行梳理,结合下半年重点工作,把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全省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之中。要建立任务落实清单、台账,定期通报全会落实情况,以实干实绩推动全会各项部署要求在司法行政系统见行见效。三要为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积极推进我省生态文明领域立法,注重生态预防性、保护性立法,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的修订,积极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湿地保护、污染防治、监测管控等领域的“小切口”精细化立法,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立法工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督察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到违法必究、有损必偿。四要纵深推进主动创稳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围绕全会部署要求,把主动创稳作为全省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主基调、主抓手,着力推动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监管场所安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