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促进办案规范化,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打造成为检察办案提质增效“护航员”,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全面助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评促建
以强化机制建设助推工作创新
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紧扣检察工作重点,以“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为契机,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金昌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及时研究出台《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细则(试行)》,夯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基础,让案件评查有据可依。
以评促学
以强化合力构建确保工作质效
金川区检察院结合自身办案数量、工作实际,以“高标准、严把关、精准评、全面查”的原则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将每位检察官所办案件均纳入评查范围,每位检察官都作为评查员参与评查工作,实现每位检察官既是评查者,又是被评查对象,采取查阅卷宗、集体讨论等方式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评查,发挥了相互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的积极作用。同时主动邀请检务督察组、人民监督员参与评查,将监督与评查深度融合,助推评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以评促改
以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办案质效
针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将本次评查结果提交检委会分析研判,检委会委员从各自专业角度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检察长黄旭运对此次评查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强调:一要深刻认识案件自查自纠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严格把握评查标准,以查促改,以夯实同步评查基础,把好案件质量关。二要坚决扛起提升案件质量的主体责任,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把案件质量工作抓深走实。三要以发现问题为突破口,总结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案为鉴,补齐短板,明晰思路,真正做到评与查结合,促与改共进,切实提高精细化、规范化办案水平。下一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对“案”和“人”的管理,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做到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真正形成案件质量闭环管理,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以案件管理工作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