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从细微入手 解民之所忧 见司法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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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从细微入手 解民之所忧 见司法真情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9-08

自全省主动创稳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全省“三抓三促”行动,聚焦群众期盼,把服务群众与排查矛盾融合起来,以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突破口,坚持学习和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路径,最大限度激发人民调解活力,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劳务起纠纷

法理解“薪”愁




近日,张掖市民乐县社管委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据悉,某装修公司老板刘某承包了某工业园区房屋进行装修,雇佣木工刘师傅施木工,房屋装修完毕后。刘老板给刘师傅结算了部分工资,剩余工资一直借故不肯结算,刘师傅催要多次无果,特申请社管委司法所调解。司法所了解到事情经过后,联系刘师傅来到嘉园社区调解中心进行面对面协商,由于刘老板有事无法来到现场,通过电话沟通协商。最终,刘老板被司法所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真诚所打动,当场表示用微信支付的方式结算,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订了书面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在情、理、法中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顺利完成了调解。


民生无小事

倾情化纠纷




近日,兰州市西固区司法局柳泉司法所历经数周的耐心走访、反复调查和悉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疑难复杂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月前,甲某从乙某处采购了建筑钢材,承包给丙某安装搭建彩钢房。彩钢房完工不久,突遭雷雨大风,瞬间倒塌,致使彩钢房边停着的五辆轿车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毁损。甲某认为房屋倒塌的原因是乙某彩钢材料质量与丙某安装的问题,但乙某与丙某却认为这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此各方在赔偿方面产生较大分歧,甲某便提出了调解申请。


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与当事人进行谈话。鉴于调查的客观事实和双方的实际经济状况,一方面从减少诉累的角度给甲方疏导思想,一方面从过错责任与赔偿责任相适应的角度出发给乙某、丙某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积极平衡双方利益,客观分析利弊,引导双方以诚信原则为基础互相作出让步,并先后提供多种调解建议以供各方协商。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多方面开导,最终促成了各方的和解。


高效快服务

司法暖民心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公证书,非常感谢公证员为我办理公证,帮助我解决了难题,我为你们高效服务的办事作风点赞!”近日,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来到了酒泉市玉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窗口,向公证员出示了其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公证员与老人详细交谈后得知,老人先前在新疆生活,后回到甘肃玉门老家,老人住所地的派出所在为其办理身份证时,误将名字中的一个字登记成了“同音异形”字。老人表示,因其他有关证件中所记载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符,对日常生活及享受保障待遇有碍。公证员一边安抚老人焦急的情绪,一边告知老人公证所需材料,并与老人居住地的村委会电话沟通,告知需由村委会配合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当天下午,老人将准备公证所需的相关材料拿到公证窗口,公证员为老人代写了声明书,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