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在内蒙古阿尔山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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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在内蒙古阿尔山举办


来源:人民法治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9-20

9月20日,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在内蒙古阿尔山开幕,本届论坛主题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创新发展”。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通过视频方式在论坛开幕式讲话,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覃剑峰出席论坛并讲话,内蒙古兴安盟委委员、副盟长禹丽芸致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简小文主持论坛开幕式。



张苏军指出,要结合第二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繁荣法学理论研究,积极打造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地,培养更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服务工作大局,理论联系实际,加强集体调研和联合攻关,多出高质量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多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对策建议,供党委政府在决策时参考,主动为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要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加强地区之间、学科之间、院校之间、科研单位与实务部门之间的互相交流、互相启发、互相促进,推动学术机构与实务部门联合攻关,推动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性、综合性研究,推动区域法治合作与交流向纵深发展。



覃剑峰指出,本届论坛在阿尔山市举办,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学会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内蒙古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特别是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的有力指导和促进。全区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以此次论坛为契机,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更强的历史主动精神和社会责任担当,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要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贯彻,紧密结合内蒙古实际研究更多理论成果,为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理论支撑。要深化法治宣传,扎实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服务法治实践,为完成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获奖作者代表进行交流发言


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共同主办,兴安盟委政法委、兴安盟法学会及阿尔山市委政法委、阿尔山市法学会承办。开幕式上还宣读了《关于表彰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主题征文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本届论坛围绕西部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设置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带一路”安全与发展、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基层政府法治建设、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治理现代化等课题。围绕主题,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旭军作主旨演讲,13名获奖作者代表进行交流发言。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发展,是我国现代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瞻远瞩、总揽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西部法治论坛作为中国法学会指导的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自2006年开坛以来,成为我国西部地区法学界、法律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为繁荣法学研究,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西部地区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据悉,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