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肃州检察:立足检察职能 谱写“八五”普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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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肃州检察:立足检察职能 谱写“八五”普法新篇章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9-28

自“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对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多措并举开展全面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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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结合检察工作和群众生活实际,大力宣传生态保护、水资源保护、农田耕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宣传全覆盖,深入农村、社区,通过宣讲会、茶话会等在田间地头、居民门口、工厂车间“就地说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让各项法律法规深入群众心间。同时积极能动履职,以公开听证强化普法宣传效果,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基本情况、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做详细阐述,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揭开检察听证神秘面纱,让更多群众“零距离”了解检察听证。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结合“3·15”“4·15”“626”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细致开展宪法宣传、消费者权利保护、国家安全、全民禁毒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宣讲。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受众3000余人,让法律走进生活,深入人心。


有的放矢强化未成年普法


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导,以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为抓手,积极打造具有特色的未成年人一体化办案区,将未检办案、办公、法治宣教等功能融于一体,夯实了以“四大检察”统筹履职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问题的工作基础。打破了传统未检工作的思维定式和固有流程,形成了横向部门协作,四大检察共治的工作局面。通过“一站式”办案模式,缩短诉讼过程,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以专业化、人性化的方式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结合该办案区被评为法治教育基地的契机,更好融合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合力,进行法治教育宣传,把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做得更实,更好地发挥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双重功能。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探索采用 “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守护花开”等帮扶和法治宣讲活动5场次,向留守儿童,困难学生赠送学习用品。选派37名检察业务骨干受聘担任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结合法律“八进”活动,通过走访学校深入了解、分析校园法治需求,围绕“抵制校园霸凌、预防性侵、拒绝毒品”等内容,定制普法课件,以动漫、视频和游戏等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40余场次,受教师生及家长1万多人,实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不掉线、全覆盖,推动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多管齐下扩大法治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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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风险、经验教训凝结成一个个生动的普法案例,组织干警拍摄《野生锁阳挖不得 李四这样可真“刑”》《烟灼之痛》《预防校园欺凌》等6部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微视频,以实际案例引导社会公众知法守法。通过“烟火气”场景、“短平快”形式有效强化以案释法、形象普法的效果,目前总点击量已经过万,其中《野生锁阳挖不得 李四这样可真“刑”》更是点击量高达8000余次,引起朋友圈热议,有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同时充分运用短视频直播间、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肃州检察”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推出原创检察宣传内容643期。在《检察日报》《甘肃日报》《甘肃法治报》《酒泉日报》等报刊发表宣传稿件70余篇,以实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将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广大群众手中,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对接群众“全天候”“零距离”,更好地履行公益普法责任。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经济发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创新拓展普法内容形式,持续打造普法特色品牌,一以贯之地厉行法治,用心用情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