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掖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作为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激发市场活力的有益探索,结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三抓三促”行动,树牢“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在全市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张掖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培训 建章立制
夯实柔性执法根基
以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为契机,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法、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正确理解行政处罚法、柔性执法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提升依法行政提力和水平。全市共完成8255名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能力之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柔性执法提质扩面工程。
出台《张掖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方案》《张掖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柔性执法工作明确路径;印发《张掖市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和分值权重;制定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将柔性执法落实情况列入督察事项。7月中旬,组成法治督察组,对六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委托河西学院对20个市直部门开展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考核和督察风向标作用。
转变理念 创新方式
彰显柔性执法温度
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精神,提高公众知晓度,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创新和拓展执法方式,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注重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体现执法“力度”与“温度。
城市管理领域推行“721”工作法,让城管服务更贴心。农业农村领域通过广泛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及时纠正行政相对人违法倾向。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对大货车、出租车司机和快递外卖等从业人员,在法律框架内少罚款处罚、多警示教育,做到理性执法、平和执法。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说理式、帮扶式、指导式”执法,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提高企业整改落实效果。生态环境部门持续优化非现场执法模式,依托生态环境信息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狠抓落实 规范程序
扩大柔性执法影响
落实《张掖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张掖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张掖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倒逼机制和常态监督机制。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单位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严格法制审核要求和程序,及时出具审核意见和建议,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着力规范行政裁量基准,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人力资源等部门对照上级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进行规范适用,做到行政裁量权边界明晰,行政处罚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评价较高。
落实《张掖市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至目前,全市110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两轻一免”清单事项共2871项,其中:从轻处罚事项998项,减轻处罚事项859项,免于处罚事项1014项。1至8月,全市通过落实适用“两轻一免”清单,对61634件执法案件进行了处理;适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的行政执法案件累计达43729件。生态环境部门全面应用《甘肃省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将适用法律、确定处罚金额等环节交由系统进行科学裁决,统一尺度标准,压缩裁量空间,有效避免“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
拓宽渠道 强化监督
提升柔性执法质效
聚焦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行柔性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重点内容,对全市34个重点执法部门、12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场制发问题反馈单46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组织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明察暗访、沉浸体验的方式,对执法部门适用柔性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着重突出“两轻一免”柔性执法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法行为。
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和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邮箱、通讯地址等,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为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监督保障。强化评查监督,认真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通过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自评、司法行政机关集中抽查评查等“条块”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现“评查一次、规范一片”的效果。目前,市级行政执法单位评查行政执法案卷7.6万宗,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