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706名缅北电诈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 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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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706名缅北电诈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 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兰州市委网信办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0-11

针对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峻形势,云南公安机关不断强化与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的边境警务合作,持续开展多轮打击行动。近日,在前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打击行动再添重大战果,497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分两批移交临沧公安机关,209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移交普洱公安机关,其中网上在逃人员26名,有力打击了境外诈骗分子的嚣张气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