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继承起纠纷 法官用心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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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继承起纠纷 法官用心巧化解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1-03

近日,陇南成县法院法官王斌生践行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理念,将主动创稳融入办案全过程,成功化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原告牛某在丈夫意外死亡后独自抚养着三个未成年孩子,后迫于生计改嫁,但仍和前公婆生活在一起。被告是原告的前婆婆陈某,短短几年先后经历了丧子丧夫之痛,婆媳二人本应相互关爱、共度难关,如今却因财产问题选择对簿公堂。婆媳关系产生冲突的主要原因是牛某丈夫去世后,陈某外嫁的女儿梁某准备返回娘家生活居住,想让父母给其分配一定房产和土地,陈某夫妇默许女儿回娘家生活,多次表示夫妻二人的养老送终由女儿负责,并打算给女儿分配一定房产和土地。牛某认为,梁某已经外嫁,按传统风俗其无权分配娘家的财产和土地。婆媳由此产生矛盾,陈某丈夫去世后,双方就家产分配及继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牛某无奈便与三个孩子一起将陈某诉至法院。


巧用亲情感化

缓解对抗情绪


案件进入诉讼后,牛某与陈某之间的对抗情绪非常激烈,互不相让。看到往日和睦相处的一家人因财产问题闹僵,承办法官深受触动,第一时间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一方面运用亲情感化法、案例列举法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换位思考,把亲情关系放在第一位,降低当事人之间对抗情绪。另一方面耐心细致释法明理,不偏不倚,充分倾听当事人诉求、辩解,与当事人之间建立信任。通过多次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双方的情绪得到了缓解,都表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愿意相信法律。


注重调查研究

掌握实际情况


承办法官前后三次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调查,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真情况、解决真问题、聆听真民意,全面明确诉争、厘清事实,掌握案件脉络。在双方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及村社人员参与下,承办法官以法律思维、专业视角明确了诉争遗产的权属、法定继承人的范畴、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等问题,更进一步了解到当事人的家庭结构及状况。在调查勘验中,承办法官适时进行现场调解,逐步把握了当事人真实意愿。


坚持调解优先

着力定分止争


经过分析研判,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虽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容易判决,但判决后有可能会陷入执行难,不但不能解决案件争议,还可能会制造新的问题。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真正做到司法为人民,承办法官在庭前、庭中、庭后等阶段,坚持运用调判利弊、换位思考等方法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接受了承办法官提出的诉争的坐北朝南的新房归原告及三个孩子所有、坐南朝北的旧房归陈某所有、院落以中间线为界的调解方案。


加大多方联动

合力化解纠纷


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系统观念,积极与村委会、村小组沟通协调,凝聚力量,同向发力,协同化解纠纷。在村干部的参与见证下,办案人员按当事人达成的调解方案确认了诉争财产的归属,划定了院落界线,就困扰当事人的用水、用电、通行等问题,承办法官和村干部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当事人也欣然同意。现场形成调解结果后,办案人员马不停蹄返回单位,及时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至此该案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