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西和县:创新“1131”工作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抓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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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西和县:创新“1131”工作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抓实见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1-07

今年以来,陇南西和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践行“浦江经验”,落实落细主动创稳“基层主防”责任,统合资源力量,完善制度机制,围绕“1131”工作思路(即:解决一个突出问题,建强一个综合平台,抓好三个重点环节,提供一项坚强保障),明确诉调对接工作综治中心是平台,法院是主体,各级调解组织是支撑,推进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工作抓实见效。


解决一个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综治中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少、派出所警情多、法院案件更多的“倒金字塔”分布问题。


建强一个综合平台,全面推进阵地场所和运行机制建设,将综治中心打造成为情报信息的“收集地”、矛盾纠纷化解的“集散地”,平安建设的“主阵地”和分析研判的“指挥部”,让综治中心真正发挥社会治理“晴雨表”作用,统筹调度政法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组织及社会组织等力量,以常驻、轮驻、随叫随驻方式入驻综治中心,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确定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紧密沟通协作,推进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将综治中心建立成为网格管理、三调对接、整合力量、数据汇集、分析研判、调处化解的综合平台。


抓好三个重点环节,主动推送。县法院(基层法庭)、公安局、信访局要每两周第一个周一将有关经济合同、租赁债务、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方面诉讼案件、警情案件、信访案件的30%以上,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动推送至县乡综治中心,由县乡综治中心分流转办或直接调解。融合县法院先行诉前调解、公安局自行调解,信访局牵头调解。高效化解。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及“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夕阳红”“巾帼调解室”以及 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调解组织和个人进行调解。对于一般性矛盾问题现场进行调解执行,达成调解协议后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努力推动矛盾双方息诉罢访;对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通过“三调联动”,组织相关调解组织和部门进行联合调处,调处成功率至少要达到60%以上,做到能调尽调、应调尽调、能调不判,提高一次分流率和调处成功率,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报送。实现综治中心与县公安局、法院、信访局等相关单位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确保纠纷案件网上流转顺畅,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在每两周第二个周五及时报送信息。报送数据要做到全口径,要将法院诉前调解、公安局自行调解,信访局牵头调解的案件一并纳入统计。


提供一项坚强保障,由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将每年申请的省、市、县三级人民调解员专项补助经费用于“三调对接”调解补助,有效保障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104件,其中各级调解组织化解996件,诉调对接化解711件,警调对接化解368件,访调对接化解29件,有效推动解决了诉讼矛盾纠纷多、基层排查化解少的“倒金字塔”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进一步夯实了主动创稳的基层社会治理底板,为全县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