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网站首页 » 诉前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不能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1-21

刘某与汪某系好友关系,但却因借款久拖不还产生了矛盾,友谊也随之出现了“裂痕”。2019年2月,刘某因生意需资金周转向好友汪某多次借款,汪某通过微信多次转账给刘某共计40000元,经常做生意的刘某为表“承诺”,向汪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中约定了六个月的还款期限。出具借条后不久,刘某又向汪某借款三次,汪某念及友情又分三次微信转账给刘某共计11800元,截至2019年6月份,汪某共借款给刘某51800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刘某却失信了,未履行还款义务。


多年来,汪某一直催要借款,刘某推拖不还,两人关系恶化,无奈的汪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法院。兰州市西固区法院接到受案申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对接西固区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综治中心指派调解经验丰富、擅长调解民间借贷类纠纷的调解员邸霞负责调解。


8.png


 接到指派单后,调解员认真了解案情,查阅证据,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联系到刘某后,刘某对借款金额没有异议,表示之所以这么多年没有偿还借款,是因为三年疫情导致他生意亏损,无力偿还。调解员之后又联系了出借方汪某,汪某情绪比较激动,她告诉调解员,为了给刘某帮忙,自己向银行贷款借钱,之后为了还银行贷款,又四处借钱,给她的家庭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她从2021年开始每月催促汪某还款,每次要款时都站在朋友的角度希望汪某能按时偿还,但是希望一次次破灭,日子过得特别煎熬。听了汪某的诉说,调解员及时地给予了安慰,并核实了借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在调查清楚案件的基本情况后,两名调解员开始调解,考虑到借款方外出工作,来不了调解现场,调解员采取线上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通过多次做工作,借款方刘某同意分期还款,但双方就利息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希望由法院解决,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为此,调解员不断与双方沟通,劝解双方各让一步、相互理解、互利双赢,最终,当事双方商定了利息,刘某确认并同意偿还本金和利息56800元,双方同意付款分两期进行。随后,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到西固区法院作了司法确认,至此,一场跨越四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