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建墙起纷争 诉前调解拆“心墙” ——甘南州迭部县诉前调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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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建墙起纷争 诉前调解拆“心墙” ——甘南州迭部县诉前调解典型案例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1-29

2023年3月,甘南州迭部县腊子口镇康多村的李某新修自家围墙,其邻居康某认为李某家新修建的围墙属于越界修建,占用了自家的宅基地,随后康某与其妻子前往李某房屋大门口处的村道上放置障碍物以表不满,因此两家产生邻里矛盾,李某将康某起诉至迭部县人民法院要求给予公平解决。


迭部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件案情明了,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转接至迭部县综治中心。迭部县综治中心接到案情后第一时间组织由县人民法院、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和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包村干部组建成立的调解小组进行“集中会诊”,对该邻里宅基地边界的合法性、赔偿金额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研判,做到了“心中有数、心中有底”。


迭部县综治中心随后组织调解小组赶赴纠纷现场进行调解。李某见到调解员立刻诉说道:“我自家建的新围墙并没有越界,康某却连同他的妻子在我家大门口村道上堆放障碍物,影响我家的正常出行,太不讲理了......”康某反驳到:“根据我家宅基地的划分,你分明就是越界了,这件事不公正处理我们不会罢休的......”眼看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相关证据材料,向双方表明确实是李某新建的围墙有所越界。调解员对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你越界在先,你要考虑邻居康某的权益。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调解员对康某也进行了劝解:“远亲不如近邻,多多沟通、相互理解对两家都是有利的,你们不能用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终,经过调解员拉家常、打比方、讲案例、交朋友的方式多次为涉事双方做思想工作,双方就宅基地围墙边界的争议达成了调解协议:康某与妻子移除堆放在李某旧大门口村道上的障碍物,李某对康某进行适当经济补偿3万元,李某撤回对康某的起诉。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今我们两家已经重归于好,多谢各位调解员为我们两家破冰......”迭部县腊子口镇康多村的康某在回访时对调解员说道。


迭部县综治中心依托“8+”基层社会治理机制,通过“诉调对接+多方联调”解纠纷模式,使得李某和康某两家冰释前嫌,此诉前邻里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维护了邻里和谐关系,是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