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灵台:上门听证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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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灵台:上门听证解“心结”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2-12

“低头不见抬头见,这次就原谅他……”近日,平凉市灵台县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到当事人赵某所在的村里举行公开听证会,会上,赵某表示接受对方的赔礼道歉,一起邻里纠纷就此成功化解。



据悉,赵某和李某是同村邻居,今年3月,赵某发现李某的羊啃食了自家葱苗,找李某理论时发生冲突,被李某打伤。经鉴定,赵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灵台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宣判后,赵某认为判决偏轻且李某迟迟未履行民事赔偿,心中不平,10月18日向灵台县检察院提出申诉。


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调取原案卷宗进行审查,先后听取对李某实施矫正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原案公诉人与法官及村委会的意见,综合审查后认为法院在原案判决中适用法律正确,诉讼程序合法,处理得当。在了解案情主要症结后,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


面对主动上门的检察干警,赵某诉说了他的心结:“民事赔偿迟迟未履行,老两口的生活过得十分艰辛。”为了解开心结,检察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因双方当事人出行不便,检察机关便把听证会开到了群众“家门口”,邀请该镇司法所长和综治主任在内共3名听证员参与。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申诉案件的审查情况、处理意见和法律依据;镇司法所所长对李某进行了法治教育;与会其他听证人也都认可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希望双方能够和解。


通过前期化解调解和公开听证的再次释法说理,原本各执一词、互不退让的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赵某道歉,赵某表示愿意接受李某道歉并对检察机关的审查结果表示认可,原案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恢复。


“本案的和解正是依托‘检调对接’机制,将释法说理与办案深度融合,通过零距离沟通,强化检察办案与调解工作的互补互促,实现了诉调同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灵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表示,还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下访,实心实意办事,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