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
胡昌升
在前不久召开的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始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前进方向、推动事业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崭新篇章。
以高度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事关一地一域发展,更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要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始终高度自觉、矢志不渝坚守这一从政之基、履职之要。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党员干部的政绩观与事业发展的成效紧密相关。党员干部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发展观。如果一开始政绩观没有摆正,从政的“第一粒扣子”没有系好,作决策、抓发展、促改革就会错位偏向,甚至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不仅会影响党员干部个人的健康成长,更关乎党和人民事业的顺利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一定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不要搞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事情”,“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事业蒸蒸日上、行稳致远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只有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心系“国之大者”,切实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才能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汇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是我们党执政最深厚的基础和最大底气,人民福祉是我们党一切奋斗的逻辑起点和价值落点。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也很朴素,归根到底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当前,人民群众对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充满期待。只有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才能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断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近年来,甘肃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发挥承东启西、联南通北的区位优势,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在互利共赢中绘就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图为兰石集团重装炼化公司承制的用于俄罗斯阿穆尔天然气加工处理厂项目的40台储罐有序装车发运。 甘肃省委宣传部供图 丁凯/摄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国式现代化是全新的开创性、探索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面临形势的复杂性、挑战的严峻性、任务的艰巨性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这客观上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鼓足干事成事的精气神,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笃行不怠的奋斗姿态,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使命价值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政绩观如同一面镜子,反映的是原则立场、为政理念、责任担当,检验的是党性修养、格局境界、情怀操守。有为还是不为,做事还是作秀,追求不同,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确保方向不移、行动不偏,才能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尽责中展示作为。
以深刻自省把握和坚持正确政绩观
近年来,随着党内集中教育的反复洗礼和干部监督管理的跟进加力,广大党员干部的格局境界、精神状态、作风劲头都有很大提振和改观,各项事业在正确政绩观引领下有力有序向前推进。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作为相对欠发达地区,未来一个时期甘肃面临着发展不充分和不平衡的双重压力,面对着扩规模和促转型的双重难题,需要应对内生动力不足和外部竞争加剧带来的双重挑战。发展越滞后,任务越紧迫,干部越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挑战越严峻,压力越集中,政绩观越容易出现偏差、陷入误区。对于政绩观方面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坚决纠正。
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有的领导干部不注重做事而喜欢作秀,不是要“造福一方”而是为了“造势一时”。有的为了迎合上级,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动辄“翻烧饼”、“换赛道”,急于求成、蛮干乱干。出现这些问题,关键是没有搞清楚“政绩为谁而树”,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为民干事”想得少、“为己做官”谋得多。
违背规律、盲目决策。有的领导干部作决策、办事情不遵循客观规律,不考虑自身条件,不分析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不计投入成本、不算产出收益,造成严重失误和浪费。有的是拍脑袋决定、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决策前不调研、不论证,决策时搞“一言堂”,独断专行。很多案件说明,有的领导干部在决策时胆大妄为、无所顾忌,造成严重损失,背后往往牵涉腐败问题,是为了权力寻租、牟取私利。
过度举债、乱铺摊子。政府债务是一把“双刃剑”,适度举债、合理使用对地方发展能够起到正向推动作用,但过度举债则会带来风险、造成后患。有的干部为了追求所谓政绩,不顾偿还能力,大肆举债上项目,甚至违法举债、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使债务风险成为阻碍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过度举债消费的是现在、透支的是未来,“一时的政绩”往往变成“长期的包袱”。
作风漂浮、虚假浮夸。有的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重形式轻内容、重虚功轻实效,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把做成当做好。有的事事“避雷”、两头“甩锅”,怕困难、怕犯错、怕担责,遇事久议不决、久拖不办,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习惯报喜不报忧,对成绩片面夸大,对问题遮遮掩掩,甚至搞所谓的“数字政绩”、“虚假政绩”。这些掺杂水分、弄虚作假的行为,必将因经不起实践检验而“翻车”。
不思进取、无所作为。有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喊号子不拉纤,两手叉腰一旁看”,心态“佛系”、状态“躺平”、工作“摆烂”。有的身子进入新时代,思想却跟不上形势变化,面对新事物新任务“脑中一锅粥,手中一团麻”。有的干工作仍习惯凭老经验,或者一味等上级出思路、等领导作批示、等别人创经验。有的对政策一知半解,政策敏锐性和把握精准度不强,不能有效跟进和落实。有的对遗留问题视若无睹,只谋“新事”,不理“旧账”。有的缺乏市场化思维,搞建设、抓发展仍是过去的“三板斧”,不会用经营的理念和企业的力量,不会盘活现有资产资源,不能很好地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统筹起来。
种种跑偏错误行为,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折射的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带来的后果都很严重,妨碍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影响了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和成效,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党员干部要常常揽镜自照、自警自省,充分认识政绩观错位的严重危害,及时纠偏纠错。
以鲜明导向锤炼和塑造正确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门必修课,也是一项硬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下真功、练内功,努力把正确政绩观树得牢而又牢、践行得实而又实。
筑牢立身为政之基,始终做党性坚强的明白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工龄增长和职务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持续不断淬火锻造。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消除困惑、升华境界、砥砺忠诚,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性。要牢记总书记“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的谆谆教导,把忠诚为党、一心为民浸入灵魂和血脉,正确对待“大”与“小”、“公”与“私”、“权”与“责”,对个人利益得之淡然、失之坦然,对党和人民的利益看得重而又重、高于一切,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要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经常对标对表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章党规党纪查纠不足和偏差,确保始终站得稳、靠得住。
2023年12月19日,在甘肃省积石山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门口,当地干部在登记受灾群众信息。18日23时59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发生6.2级地震。 新华社记者 马希平/摄
厚植躬身为民之情,始终做人民群众的勤务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要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谋划决策要有“望远镜”的视野,兼顾当前和长远,扎实调研、科学谋划,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共同富裕的纲和目,谋好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和计,坚决避免“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推动实施要有“显微镜”的细致,倾心倾力对待群众的诉求和建议,细致入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实现“一件琐碎事,暖到人心头”的效果。检视工作要有“多棱镜”的角度,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全方位、多视角审视工作差距,紧盯群众反映最普遍、意见最集中的问题,以小见大地看,由点及面地改,切实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砥砺担事任事之能,始终做善作善成的多面手。做出一番真业绩、好业绩、大业绩,靠的是信念,比的是付出,凭的是能力。“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要紧盯现代化建设实践要求,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力争成为专业型行家、通才型多面手。要在识局明势中练就透视眼,提升透过现象看本质、立足一域看全局、着眼当前看长远的水平,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全省全国的大棋局,做到因势而作为、乘势而有为。要在博闻善学中练就真本领,紧跟时代发展变化、职责任务要求,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自觉加强各领域特别是现代金融、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的知识学习,不断打开思路视野、充实技能储备,更好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要在知重负重中练就铁肩膀,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刚毅豪迈,知难而进、遇难更进,在产业转型、科技创新、改革开放、生态环保、化解风险等一线挑起重担,既打好“顺风仗”,也打赢“逆风局”。
发扬求真务实之风,始终做起而行之的实干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面对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面对现代化建设的繁重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保持“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的态度和作风,始终做抓实见效的行动派、实干家。坚持循规律和重实际相结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绝不能“脱离实际硬干”、“为了政绩蛮干”,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布好局和落好子相结合,着眼现代化建设全局,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务实措施,以小带大、以点带面,实施一些具有牵引作用的标志性工程和动作,力求实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坚持守底线和树高线相结合,既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也要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守牢粮食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稳定等底线,坚决守好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等红线。尤其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警觉性,织密扎牢安全防护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抓当前和管长远相结合,对当务之急,立说立行、紧抓快办;发扬钉钉子精神,对部署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绝不能搞口号式、敷衍式、拖沓式、包装式落实。
保持久久为功之力,始终做夯基垒台的建设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实现美好蓝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个地方的发展,总要有人夯基垒台,这是践行正确政绩观应有的境界。要培塑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要树立“铺路奠基有我”的格局,对事关远景、事关基础的事情要心甘情愿抓、积极上手抓、扑下身子抓,为事业发展打好铺垫、奠定基础。要拿出“敢接烫手山芋”的魄力,坚持事不避难、迎难而上,动态筛查各领域存在的遗留问题,制定清单、压实责任、靶向攻坚,全力以赴推动遗留问题解决,坚决防止旧账变坏账。要涵养“甘当绿叶衬红花”的胸襟,在成就别人的同时成就自己,把掌声留给同志,把“官声”留给历史。对职责交叉、边界模糊的难事,功成前要勇于托底,功成后能甘居幕后,追求集体的大风光,不出个人的小风头。
以良好生态培育和涵养正确政绩观
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持续营造积极向上的整体氛围和生态。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和措施办法,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打出教育“组合拳”。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政绩观教育。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正确政绩观真正镌刻在灵魂深处、体现到行动之中。开展系统教育,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必修课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培训,引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观问题。做实日常教育,在理论学习、干部培训、组织生活等过程中,突出政绩观熏陶和教育,及时纠正和消除思想行为偏差。
用好考核“指挥棒”。增强考核的系统性,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纳入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畴,兼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风险防范等工作实绩,既看结果又看过程,既看产出又看成本,综合作出评价。增强考核的精准性,完善评价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对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开展差别化考核,客观判断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外在条件、显性业绩与潜在业绩,确保考实考准干部政绩。增强考核的引导性,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表彰评优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奖惩分明,引导督促干部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依据制度规范履职、脚踏实地推动发展。
强化监督“硬手段”。坚持把政绩观错位问题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健全履职用权风险提示机制,倒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及时纠偏正向,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函询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紧盯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走偏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强力震慑。推进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重点领域、岗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出现政绩观错位问题。
树牢用人“风向标”。突出正确导向,坚持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论功过,大力选拔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不用动机不纯、作风不正的干部。加强识别研判,重视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风险处置等一线了解干部,结合日常表现、突发事件表现和一贯表现比选择优,真正把能人干将选出来、使用好。注重正向激励,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激励关爱干部政策措施,用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机制,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负责,让干部放心大胆开展工作。
营造争先“大环境”。坚持以上率下,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做起,以身作则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广泛开展宣传,深入宣传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和核心内涵,推动干部身体力行,引导群众积极监督,营造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强化典型引领,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