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戒毒干警下沉基层担使命 深入一线践初心——下沉干警系列宣传报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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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戒毒干警下沉基层担使命 深入一线践初心——下沉干警系列宣传报道(一)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1-29

编者按:2023年以来,甘肃省司法厅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省主动创稳行动,结合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压力大等薄弱环节,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组织开展“监狱戒毒干警下沉司法所专项行动”,选派142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下沉司法所协助开展工作,不仅充实了司法所工作力量,而且还锻炼了司法干警能力,加强职能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下沉干警快速转变角色,拜基层为师、拜群众为师,熟悉新领域、学到新本领,在新的岗位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砥砺成长,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政法干警的精神风貌。




王巧娟

甘肃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东岗街道司法所


“王警官,太感谢你们了!我们吵了这么多年,多亏你们耐心调解,多年的误会终于解开了!”这是东岗辖区某小区居民王某与李某对下沉东岗司法所干警王巧娟的感谢之词。王巧娟同志下沉到司法所后,积极主动参与司法所各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王巧娟说:“在司法所的岗位上,我们把单一的工作做得多样化了,接触到戒毒所工作以外的内容,丰富了自己的工作阅历,感觉每天都很充实。”王巧娟还借助自身在戒毒所的工作经历和资源优势,主动联系原单位的讲师为辖区院校讲解禁毒知识,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禁毒讲座,化身基层一线禁毒宣传员。



张源

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团结新村街道司法所


张源同志在下沉司法所期间,每天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在新岗位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学习,引导矫正对象树立正确意识;借鉴原单位入所教育方法,规范入矫谈话内容,增强入矫宣告的严肃性和仪式感,并充分发挥警察职业和管教经验优势,协助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通过讲规矩、明要求、谈纪律的方式,树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对矫正工作的敬畏之心,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和矫正意识,有效降低了社区矫正对象违规率。



王丰伟

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

兰州市西固区司法局先锋路司法所


王丰伟同志到岗后,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特长及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到司法所各项工作中,共开展集中法律宣传5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余人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5次,对辖区在帮教期内的131名安置帮教人员进行了电话回访和入户走访,在日常社区矫正工作中,利用教育学习、个别谈话等方式主动与社区矫正对象交流,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平稳度过社区矫正期,顺利回归社会。




陈世英

甘肃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

武威市民勤县司法局三雷镇城区街道办司法所


陈世英同志下沉街道司法所工作后,深知自己一直从事戒毒所工作,对基层司法所的职能职责了解甚少,他更加注重加强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参与街道办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参加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暨甘肃省智慧矫正平台培训和县司法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和走访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帮助和鼓励他们实现社会就业和自主创业,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陈世英说:“我将抓住此次下沉司法所工作的有利时机,以更务实的作风加倍努力,争取以更优异的业绩圆满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穆东华

甘肃省平凉监狱民警

平凉市崆峒区司法局东关司法所


穆东华同志下沉司法所工作以来,根据工作分工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参与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等事项,并在全面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后,在组织学习民法典时,有针对性地讲解重点内容,并结合监狱近年来的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同时鼓励社区矫正对象不断学习和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力量,学会依法、理性思考和解决问题,有效利用“枫桥式司法所”的优秀资源解决生活矛盾,顺利解矫等方面取得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彰显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进一步诠释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




张奇

甘肃省平凉监狱民警

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司法所


张奇同志下沉司法所以来,利用闲余时间学习司法所业务知识,虚心请教经验丰富的同志,在很短时间内熟练掌握各项业务工作。张奇在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时,都与他们一一进行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思想、生活及家庭情况,做到对每位矫正对象的透彻了解,稳定情绪,消除思想顾虑,便于后期开展各项社区矫正工作。她还参与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利用“3·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积极配合司法所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5件,其中简易矛盾纠纷24件,形成卷宗1件。




王大利

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

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司法局


王大利同志自下沉报到后,被分配到县司法局办公室,主要从事文字材料写作、党建、宣传等综合性工作,同时也协助其他股室部分工作。从管教干警转岗文字写作,王大利迅速转换思维,钻研学习,虚心请教前辈同事、认真研写文稿素材,起草完成本级各类文稿材料和上级部门要求的简报、报告、总结、方案、函件等主要材料40余篇。




积石山6.2级地震发生时,王大利和另外2名下沉干警正在积石山县司法局办公楼内,虽无任何防备和应对经验,但他们始终坚守岗位,实时向上级汇报情况,并主动请求前往一线参与救援。


灾后安置重建开始后,王大利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和其他同事一起前往积石山县司法局结对帮扶的张郭家村,参与了群众受灾、物资发放等基础信息统计的报送工作,实地了解到山区群众受灾、救援、安置点生活等情况,并积极同驻村消防救援战士请教学习,了解应急救援、紧急避险、火患处理等工作内容。在地震后回访张郭家村时,王大利参与调解处理了一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冲突事件,向双方讲明了其中的法律关系,并告知刚才冲动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及时避免了该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纠纷。


王大利说,亲历地震使他积累了从容应对、科学处置危急的经验和胆识,若再遇到危急情况,他能做到冷静行事用个人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