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 警钟长鸣——酒泉市金塔县法院开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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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纪 警钟长鸣——酒泉市金塔县法院开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3-28

为有效推进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更好地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3月26日上午,酒泉市金塔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受贿罪一案,金塔县纪委监委、税务局等多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及本院部分干警100余人到场旁听。“零距离”的观摩、“沉浸式”的教育,将庭审现场变成了直击心灵的廉政警示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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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脉络清晰、繁略得当、重点明确。有声的审判,产生了无声的震撼,旁听人员“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真切感受到了法律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这种“看得见、感受得着”的警示教育更为直观、更有冲击力、更能触及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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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活动不仅是一次庄严的司法审判,更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引以为戒,时刻筑牢思想防线,紧绷廉洁自律之弦,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下一步,金塔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用好法庭廉政教育课堂,持续推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常态化,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守好廉洁底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