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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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6-21

酒泉市肃州区深入推进主动创稳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创”是核心、“稳”是目标、“主动”是关键的理念,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为切入点,强化举措,主动出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全力筑牢主动创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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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体制机制


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责任,规范处置流程,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优化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细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健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机构规范化配置,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室正规化建设,实战化、实效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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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联调联动


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人社、民政等成员单位,定期研判处置“肃州管家”、110接处警、信访、12345热线等平台收集的矛盾纠纷,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协调财政部门将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纳入财政预算,强化矛盾纠纷分级、分类调处化解。至目前,通过网格员排查、综治中心现场受理、“三调对接”分流、“肃州管家”小程序反映、12345热线反映等渠道受理矛盾事项21177件,成功解决1.9万余件,各类矛盾纠纷综合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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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调解组织


设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实现调解机构全覆盖。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消费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调解能手引领示范作用,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和专业团队,积极参与当地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通过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推动全区治安案件同比下降0.8%,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6.8%,法院新立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26%。


加强队伍建设


将警务站民警、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网格员、基层“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退役、退休人员纳入网格,确保一村(社区)一调委会、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心理疏导人员全覆盖。通过现场培训、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