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诉了!”近日,经过陇南市两当县法院行政审判团队连续多日的能动履职和释法说理,冯某等11名原告终于解开了“法结”和“心结”,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近期,礼县的冯某等11名原告向两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称其购买的某商户楼商铺被抵押给第三人,认为其所在县的房管所及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现该职权已转移至不动化登记事务中心)在办理他项权证时,未尽到审查义务,违规办理他项权证,依法请求撤销。
案件受理后,由于该系列案件涉众较多,且因行政机关职权变更、债权物权交错、当事人利益长时间得不到实现等相互交织,导致案件在开庭审理后仍有部分事实未查清。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程序空转,争取行政争议一次性全面解决,两当法院多次联系当地房管所、不动产事务登记中心了解情况,并赶赴礼县连续多日实地调取和核实相关证据材料。
经过追根究底、抽丝剥茧,证据显示涉案房屋的所有人系个人所有,原告虽和某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其与案涉房屋的所有人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主审法官向众原告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结合情、理、法逐一答疑解惑原告的质疑,彻底解开了原告的困惑。原告在理清案件的前因后果及症结所在后决定撤回起诉。
行政审判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关键环节。该案办理中,两当法院认真贯彻“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能动履职,通过法官积极努力和耐心释法明理,11案原告主动撤回起诉,让当事人从“无效诉讼”中脱身,减轻诉累。承办法官表示,对于这类系列性或者群体性的行政案件,必须充分考虑到案件的关联性,才能破解矛盾堆积的僵局、死局。我们要最大限度防止程序空转和无效诉讼,努力用最少的程序和时间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