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是省委领导和管理全省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
(二)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省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省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和提出全省政法工作的重大措施和意见,及时向省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六)建立完善扫黑除恶斗争制度机制,指导推动全省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舆论宣传、督导考核、表彰奖励和责任查究等。
(七)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全省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十)指导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省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代管甘肃省法学会。
(十一)完成省委和中央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安全处、执法监督处、法治处(省司改办)、干部处、宣传教育处、扫黑除恶工作指导处、综治督导处、基层社会治理处、案件线索管理处(信访室)、维稳指导处、涉藏维稳工作处、信息技术管理处等。另设政治部、机关党委。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甘肃省法学会。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1个: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061.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14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专项经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86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2.5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22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0.62万元,占38.90%;项目支出5026.64万元,占61.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937.5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44.23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专项经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45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数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0.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1.53万元,占32.98%;公共安全支出4628.20万元,占56.3%;科学技术支出20.00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72万元,占5.34%;卫生健康支出190.16万元,占2.31%;住房保障支出232.37万元,占2.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70.92万元,支出决算为822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65.14万元,支出决算为271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变功能科目使用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2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变功能科目使用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8.62万元,支出决算为4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较预算数有所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有变动,总支出较年初预算金额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0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24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整体较上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9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7万元,增长29.0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略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5.67万元,支出决算为57.1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压减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5万元,增长15.2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较久,运行维护较去年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56.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压减不必要公车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较久,运行维护较去年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56.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压减不必要公车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较久,运行维护较去年增多。
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压减不必要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万元,下降81.1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压减不必要公务接待。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费、电费、资产运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7万元,增长29.02%,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5万元,增长113.0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会议较去年增多,且去年因疫情影响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4万元,增长210.9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培训较去年增多,且去年因疫情影响培训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2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3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见义勇为基金”“铁路护路联防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我委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支付,资产管理未及时盘点,项目管理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我委下一步将加大资金支付力度,统筹规划结转结余资金和财政预算拨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严格落实相关资产管理规定,提高资产管理安全性。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统筹力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维稳工作专项补助、省见义勇为基金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政法维稳工作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政法维稳工作专项补助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150万元,调整全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94.89万元,预算执行率25.64%,满分10分,得分2.56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政法维稳工作专项补助项目自评价总得分92.56分,自评结果为“优”。
2023年我单位以工作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筑牢基层稳定防线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政法维稳工作,召开政法相关会议8场,开展政法工作培训班5场,政法维稳长效机制健全,有力的保障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成本指标为20%,产出指标为40%,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0%。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二级指标。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实施工作,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政法舆情动态宣传资料印制成本控制在40元,成本控制率95%。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办公场所物业保障、各类宣传平台运维工作、举办政法工作培训班、宣传工作、召开政法相关会议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部门工作及时和高质量100%完成。总分值40分,得分40分,得分率100%。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二级指标。2023年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统一谋划建设“六位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完善多部门额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深入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协调、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本年度重大突发事件较上年度持续下降。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满意度指标:根据我单位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主要考察人民群众满意度,满意度为85%,该指标分值合计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本年度优先使用上年存量资金,预算资金有所结余,下一年度我委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45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45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1%,满分10分,得分0.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自评价总得分90.10分,自评结果为“优”。
本年度我委加强对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强化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的预防、化解工作,召开综治工作相关会议18场,组织综治工作相关培训10场,协调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全省藏区和涉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成本指标为20%,产出指标为40%,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0%。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二级指标。加强对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强化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的预防、化解工作。全年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95%。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和3个二级指标。2023年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召开综治工作相关会议、组织综治工作相关培训高效、及时完成,有效推进了平安甘肃、法制甘肃建设,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总分值40分,得分40分,得分率100%。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二级指标。协调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全省藏区和涉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满意度指标:我委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取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目标值,满意度为85%。该指标权重分10分,按照评分标准得分10分,得分率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执行率:本年度优先使用上年存量资金,预算资金有所结余,下一年度我委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铁路护路联防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铁路护路联防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和全年预算数均为23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3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铁路护路联防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6.84分,自评结果为“优”。
我委政法委通过财政补助资金的投入,持续发挥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在维护铁路安全、确保铁路畅通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本年度完成情况主要体现在:1)专兼职护路队员劳务报酬发放1782万元,发放率100%;2)有序推进全省护路信息化建设工作,大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3)发挥日报调度作用,推动建立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四双”约束激励考评考核体系,加强重点时期护路联防工作,排摸掌握铁路沿线社情隐患,及时做好问题预警跟踪督办。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成本指标为20%,产出指标为40%,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0%。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二级指标。目前全省已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涉路12个市45县(区),专职护路队员365人,护路线格员694人,设立专职护路队伍60个,护路里程4536.8公里。全年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80%。总分值20分,得分16.84分,得分率84.20%。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2022年度专兼职队员的工资每月或者每季度足额发放;各地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完成较好,采取了印发宣传彩页、发放印有宣传教育字样的雨伞、纸杯、转发微信朋友圈等不同方式,充分利用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机推送公益广告、铁路安全常识进行宣传;各地护路办都在对专兼职队员进行业务活动培训,全省各地因地制宜,采用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专兼职护路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各地护路办每年会对周围的大型养殖户、种植户、精神疾病患者、学校等进行排查,并对排查结果进行统计。总分值40分,得分40分,得分率100%。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二级指标。维护铁路治安持续稳定,预防和处置摆放路障、击打列车、牲畜上道等影响列车安全行驶问题;组织开展涉路矛盾纠纷及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威胁铁路运输安全的风险问题和安全隐患;协调路地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重点人员进行管控,整治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宣传和正面引导,预防和打击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拆盗铁路器材、破坏铁路设施等治安问题;防止破坏铁路交通运输和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防止发生群体性拦车断道和冲击铁路事件,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阻断铁路、拦截列车事件,保障铁路运输大动脉畅通及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满意度指标:我委积极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铁路运输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通过重点线路巡防、治安专项整治、涉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信息化网格化建设,以及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的投入和加强,不断完善立体化铁路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全省铁路护路联防组织建设及队伍管理、基层群众基础建设,创建平安铁路,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85%。该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得分率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护路队员待遇预算偏低,预算成本控制率80%,下一步,我委加强项目单位预算编制指导,要求项目单位合理预测护路队员待遇。
4.“省法学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省法学会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和全年预算数均为11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93.58万元,预算执行率81.37%,满分10分,得分8.14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省法学会专项经费项目自评价总得分93.86分,自评结果为“优”。
该项目由我单位下属单位甘肃省法学会全面实施。省法学会积极推动我省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为法治甘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举办法治论坛活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组织开展“双百”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编辑出版《甘肃法学》刊物,普法宣传群众覆盖率为60%,满意度为85%。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成本指标为20%,产出指标为40%,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0%。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二级指标。2023年度法学会组织开展法学研究,举办法制论坛交流,组织全省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活动,宣传编辑出版法律图书、刊物、资料等工作。全年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95%。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年度法治论坛交流工作、年度课题研究工作、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课题研究成果转化推介工作及时高效完成。编辑出版法律图书刊物1部,有效促进营造遵纪守法环境。总分值40分,得分35.72分,得分率89.30%。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二级指标。组织开展了“双百”法治宣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为建设良法善治法治甘肃贡献了力量。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满意度指标:根据该项目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主要考察受普法宣传人民满意度,该指标分值合计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年度我委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项目监督管理力度,保证编辑出版法律图书刊物达到产出目标数量。
5.“省见义勇为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省见义勇为基金项目年初预算数和全年预算数均为150万元,全年执行数1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省见义勇为基金项目自评得分96.56分,自评结果为“优”。
2023年,宣传引导,大力营造见义勇为良好社会氛围;创新突破,全面提升表彰奖励工作成效;落实帮扶救助,努力解决见义勇为英模实际困难;走访慰问,着力提升见义勇为英模尊崇感、荣誉感;拓宽渠道,不断探索基金募集方法;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高全省见义勇为工作水平。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成本指标为20%,产出指标为40%,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0%。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二级指标。2023年度举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30周年暨全省第十一次见义勇为英模表彰晚会,为主动创稳和爱心甘肃建设增添动力。全年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85%。总分值20分,得分17.89分,得分率89.45%。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截止 2023 年年底,我省见义勇为表彰人数20人,评价组现场查阅了甘肃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甘肃省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表彰项目开展情况的评估报告》、《甘肃省第十次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表彰大会资料汇编》中表彰奖励的省级见义勇为人员资料,见义勇为人员评定程序符合《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见义勇为奖金发放及时。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二级指标。2023年加强宣传表彰,人民网、新华网、每日甘肃、今日头条、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我省见义勇为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见义勇为宣传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满意度指标:我委认真落实甘肃省有关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保护公民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见义勇为人员满意度为90%。该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得分率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举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30周年暨全省第十一次见义勇为英模表彰晚会支出成本控制率85%。下一步,我委加强项目单位预算编制指导,要求项目单位合理预测宣传费用。
6.“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415万元,全年预算数为41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0万元,预算执行率0,满分10分,得分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果为“优”。
我委2023年度已完成6套系统、136项硬件设施及110条专线的运维服务,但按照合同约定质保期未结束,故未结算运维费用。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成本指标为20%,产出指标为40%,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0%。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二级指标。2023年度提升ZF801机房的运行维护水平,确保机房承载的各类政法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现并堵塞ZF801机房建设运行中存在的安全漏洞,降低安全风险,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全年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95%。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ZF801机房等级保护和密码应用评估工作、ZF801机房运行维护工作完成及时完成,保障了全省政法系统政策运行。总分值40分,得分40分,得分率100%。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二级指标。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主动适应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化水平。通过机房搬迁及运维服务的提升,建成网络通信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了省委政法委信息化整体运维能力,保证政法网络系统安全性,健全“12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满意度指标:根据我单位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对象,服务对象对平台系统使用者满意度达到90%,该指标分值合计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执行率:按照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服务结束后完成资金支付,因项目在2023年质保期未结束,资金未支付,故预算执行率偏低。我单位会进一步协调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7.“政法系统应用平台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政法系统应用平台项目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65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65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0万元,预算执行率0.00%,满分10分,得分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政法系统应用平台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果为“优”。
省委政法委以统一谋划部署、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运行规范和统一采集、汇聚、共享、应用为模式,建设了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我委2023年度实现甘肃省“雪亮工程”省级示范平台建设项目平台运行稳定,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运行稳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成本指标为20%,产出指标为40%,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0%。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二级指标。2023年度甘肃省“雪亮工程”省级示范平台建设项目平台运行稳定,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运行稳定,对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形成有效支撑。全年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95%。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年度计划“雪亮工程”省级示范平台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完成率100%,严格按照合同和技术标准建设。总分值40分,得分40分,得分率100%。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二级指标。联通搭建了纵向联通省、市、县、乡,横向覆盖多家平安甘肃建设责任单位的数据交换对接和共享应用通道。命案风险智能预警系统,建立33个预警指标,平台融入“雪亮工程”重大成果,能实时调度全省视频监控覆盖的铁路沿线、公路卡口、河道、重点寺庙等重点部位。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满意度指标:根据我单位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主要考察平台系统使用者满意度,满意度度为85%。该指标分值合计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预算资金有所结余,下一年度我委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专职网格员补助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专职网格员补助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和全年执行数均为59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专职网格员补助经费项目自评价总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本年度我委出台甘肃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办法,统一划分网格和配备专职网格员4万人,按时落实5900万奖补资金,准确、及时发放网格员补贴,全省专职群防群治队伍稳定。开展万名网格员能力提升行动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公众生活治安安全感指数稳步提高。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成本指标为20%,产出指标为40%,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0%。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二级指标。建成一支4万人的专职群防群治队伍,使他们在协助巡逻防护、社区防范、重点人员管控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全年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95%,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根据《关于报送专职群防群治队伍相关情况的通知》,部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落实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实名制、动态化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专职群防群治队伍信息库,加强队员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规范队伍建设管理;根据相关文件,全省各市(州)拟补助 4万人,实际向各市(州)按照3.4人次标准下拨经费,每人每月100元。总分值40分,得分40分,得分率100%。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二级指标。通过积极发挥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对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所在地区治安的重要作用,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满意度指标: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主要考察群防群治队员满意度,我委严格落实专职群防群治队伍补助经费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按实有群防群治队员人数足额保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有效提高了群防群治对员的积极性,群防群治队员满意度85%,达到目标值。该指标权重分10分,按照评分标准得分10分,得分率100%。
9.“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以奖代补”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以奖代补”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和全年执行数均为6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自评价总得分97.89分,自评结果为“优”。
本项目主要用于对全省范围内纳入公安机关信息系统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有效履行监护责任给予监护补助,我单位严格落实“以奖代补”相关政策,按实有患者足额保障,2023年鼓励和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本年度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率较去年下降,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成本指标为20%,产出指标为40%,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0%。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二级指标。依照《办法》规定,对“以奖代补”补助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及时下拨至各市州。补贴发放人数达到1500人,发放标准合规,有效降低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事件。全年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85%,总分值20分,得分17.89分,得分率89.45%。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根据《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中综办[2016]1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甘综治委[2016]8号),全年补贴发放人数达到1500人,发放人数达到年初设定目标,程序合规及时。总分值40分,得分40分,得分率100%。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二级指标。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监护机制、跟踪管理机制,降低有责事件发生数和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数。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满意度指标:根据我单位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主要考察监护人满意度,我单位严格落实“以奖代补”相关政策文件,按实有患者人数足额保障,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有效提高了监护人的积极性,监护人满意度较高,达到目标值,按照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1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补贴发放人数达到1500人,发放标准合规,有效降低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事件。全年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85%,下一步,我委加强项目单位预算编制指导,要求项目单位合理预测项目成本。
10.“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和全年执行数均为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项目自评价总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
2023年我委不断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摆脱了生活困境,司法救助数量达到50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帮扶措施,让身处困境的当事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救助效果较好。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成本指标为20%,产出指标为40%,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0%。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二级指标。不断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司法救助案件完成率、应救尽救率达到100%,保障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效果,健全司法救助长效机制。全年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95%,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政法发[2017]120号)和《2022年国家司法救助情况统计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符合“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量化测算标准”,按照要求,程序合规及时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总分值40分,得分40分,得分率100%。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二级指标。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法发[2021]52号)《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司法救助基金建立了长效运行机制。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效果良好率80%,总分值20分,得分18分,得分率90%。
满意度指标:根据我单位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主要考察被救助人满意度,该指标分值合计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司法救助基金建立了长效运行机制。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效果良好率80%,下一年度我委将继续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效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以纸质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