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好友因车款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化纠纷再续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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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好友因车款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化纠纷再续友情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8-20

近日,白银市会宁县法院甘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纠纷双方为多年好友,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纠纷,也让这对好友重归于好。


2015年7月30日,原告佟某以60000元价格将车辆卖给被告张某,并于同日交付车辆,张某向佟某出具欠条一份,约定2016年12月30日前付清。到期后经佟某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购车款。后佟某、张某共同将车辆以25000元卖给第三人,所卖车款由佟某收取。现被告张某欠原告佟某35000元车款至今未给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将被告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征得原、被告的同意后,在会宁县法院甘沟法庭组织调解。承办法官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提交的证据,全面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和争议焦点,分别听取原、被告对于纠纷解决的期望和要求。承办法官秉持公正、耐心原则,细致分析矛盾根源,释法析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根据案件情况和双方意愿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会宁县法院甘沟法庭将持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为民情怀,通过情、理、法相融合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架起“法治桥梁”,将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法官提醒:


朋友间进行汽车交易,应坦诚相待,如实告知车辆情况,交易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凭证,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出现纠纷,保持冷静克制,避免情绪化加剧矛盾。优先尝试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途径,相信法院会公正调解或判决。珍惜友情,依法交易,让友谊不受经济纠纷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