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全过程的责任制度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的要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肩上责任不明白,定了责任不落实,领了责任担不起来,失职失责不追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就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唯有坚持“责”字当头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管党治党部署和举措,健全完善层层担责、环环紧扣的责任链,以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助推责任落实、责任到位,以压实责任促进责任体系完善、高效运转,方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方能推动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方能确保我们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勇担当。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放弃责任、一推了之。要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让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管党治党的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党委(党组)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落实、管好自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职责任务分工,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切实种好“责任田”。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抓好高效监督、从严执纪、精准问责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员干部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严于自律、互相提醒帮助,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通过明晰具体职责任务、细化内容要求、完善责任链条,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责任落实拧成“一股绳”、力量汇成“一股劲”。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严肃问责,方能倒逼责任落实。始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从严从紧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无死角、不降格。抓住“关键少数”,盯住党委、纪委、党委工作部门,督促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问责,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既要严字当头,也要精准规范,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该谁负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尺度一致、公平公正。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可以减责免责的要视情减责免责,防止问责泛化,切实保护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责任落实同样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始终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不断焕发蓬勃生机,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