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甘肃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政府法律顾问对《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进行研究论证。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陆燕宁、省生态环保督察专员李存江参加会议。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晶主持会议。
会上,省生态厅就制定《条例》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专家结合相关上位法规定、立法技术规范和我省省情实际,围绕立法框架、体例结构、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证,就文本中基本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
制定《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关要求,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是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立法的有益尝试。《条例》的出台将填补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空白,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认真梳理研究专家意见和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意见建议,进一步凝练相关管理举措,完善文本内容,提升草案整体规制效果,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的时间节点及时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