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玉门:人民调解新“枫”尚 助力治理出“枫”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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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玉门:人民调解新“枫”尚 助力治理出“枫”采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5-02-21 409

近年来,酒泉市玉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目标,将当地传统文化与人民调解相结合,让玉门人民调解焕发出蓬勃生命力,走出别样“枫”采。


严把关 高标准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玉门市着力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将政治立场坚定、善做群众工作的“两代表一委员”“五老”和德高望重的乡贤、退役军人及其他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选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优中选优,挑选具备较高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调解能力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组建“人民调解服务队”。


育人才 高水准提升调解员素质能力


建立人民调解员“精准培训”机制,围绕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内容,通过集中授课、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形成了“1+N”培训模式,即一个法律顾问“传、帮、带”若干个“法律明白人”;指派优秀人民调解员到村(社区)参与纠纷化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现场学习。


重管理 高要求管好人民调解员队伍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人民调解员的选任聘任、职责任务、政治建设、业务培训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实现队伍管理由松散向紧密转变。按照《酒泉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参照日常工作和民主推荐等情况,积极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激发调解工作积极性。


抓引导 高质量组建“智囊团”调解专家库


玉门市共有831名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高、调解经验丰富,为辖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指导。建立人民调解员退出制度,实施人民调解员动态退出机制,敞开队伍出口,对只会“敷衍了事”,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的调解员,以及因身体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调解员取消调解员资格,对违法违纪的调解员强制退出,让能者进、劣者汰。


添新力 高效率培养调解“法律明白人”


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人民调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通过抓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建成一支贴近群众、扎根基层的“法律明白人”调解工作队。从“法律明白人”中择优选聘威信高、社情熟、会说理的村(居)委会干部、党员代表、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到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既当纠纷“调解员”,又当问题线索“信息员”,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基本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