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相融护成长 温情调解续亲情——白银市白银区西郊法庭以“三心”调解法巧解抚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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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相融护成长 温情调解续亲情——白银市白银区西郊法庭以“三心”调解法巧解抚养纠纷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3-14 26

“法官,过去是我疏忽了对孩子的陪伴。以后我一定多和孩子谈谈心,好好弥补这些年的缺失。”白银市白银区法院西郊法庭内,签完调解笔录的李某满怀期待。当抚养纠纷碰上家庭教育责任,司法理性与父母深情激烈碰撞,西郊人民法庭以“耐心倾听、悉心释法、暖心调和”的三心调解法,在法与情之间搭建起桥梁,让对簿公堂的父母重树教育共识,为孩子晓晓(化名)营造充满爱的成长环境。


庭审调解现场


2018年,张某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晓晓随父亲生活。但李某常年异地务工,仅抚养两个月就把孩子交给了张某。七年来,张某一边摆摊维持生计,一边精心照顾晓晓,晓晓品学兼优。随着教育费用增加,李某却未持续支付抚养费,张某因此起诉变更抚养权,还以孩子名义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


庭审时,昔日夫妻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你连家长会都没参加过!”“你根本不懂怎么培养孩子!”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承办法官马环宇敏锐察觉,他们的争执核心都是“怎样对孩子更好”。


调解密码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子女抚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庭后调解,法官拿出“子女利益评估表”,量化经济能力、情感联系等要素。“张某已形成稳定养育模式”“李某需加强亲情陪伴”,一番法理分析切中要害。法官还与晓晓谈心,了解她对父母的想法、对生活的憧憬。当听到孩子说“爸爸基本不主动联系我,我找他也很难,妈妈很辛苦……”李某终于认识到抚养不只是争夺抚养权。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就变更抚养权、支付抚养费达成一致,两件纠纷顺利解决。


法官手记


“变更抚养权不是简单的权利义务增减。”马环宇法官在办案札记中写道,“本案让我们明白,家事审判不仅要算清法律账,更要算好情感账。当父母从‘我’转变为‘我们’,司法调解就实现了从解决纠纷到修复关系的提升。”


延伸思考


本案是民法典时代“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的生动实践,采用法律调解纠纷与家庭教育定责双模式,明确抚养权变更的同时,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将司法保护延伸至家庭教育。


这场看似普通的家事纠纷调解,用法律划清界限,用温情修复关系,让孩子在父母的共同关爱下健康成长。这,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最美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