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敦煌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一张网”理念,依托市多元调处中心及各级调委会,构建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属地分流”的调解工作体系,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见之于早、防之于小、解决在萌芽状态。
源头预防“抓前端” 织密纠纷“排查网”
以“抓前端、治未病”为导向,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动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职责清晰、指挥通畅、响应及时。
多部门人员联动。以全市103个调委会及8名专职调解员 、66名村(社区)调解主任、1160名兼职调解员为基础,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村(社区)干部、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网格员、派出所民警、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群防群治力量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充分发挥其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的工作合力。
第一手信息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前哨作用,组织走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落实分级排查工作机制,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镇(街道)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市矛调中心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对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进行细致摸排,及时获取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信息,在重要节日、 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等特殊时间节点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网格内“人、地、事、物、情”等开展入户走访回访,提升排查精细化水平。
加强全辖区风险研判。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聚焦可能引发问题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标注高、中、低风险等级,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严格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专班”要求,跟踪督办问题化解到位。
分级解纷“疏中端” 织细案件“分流网”
围绕“村居前哨、镇街主战、区级终结”的功能定位,健全分层解纷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
组织架构提升。推进市、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建设,建立以市多元调处中心为核心,9个镇调委会为骨干,66个村(社区)调委会为延伸点,28个企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网络格局;设立社会治理中心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室、交调委人民调解工作室、医调委敦煌调解工作室等工作室强化多元联动对接;探索运行“一中心多用”“多中心合一”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整合综治中心与各司法所办公场所,将矛盾纠纷调解室、法律服务站等功能站汇集于一处。
分流处置提质。由村(社区)调委会及镇调委会调解辖区内的一般矛盾纠纷;由市多元调处中心调解辖区内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以及跨镇和跨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村(社区)调委会解决不了的纠纷,上报至镇调委会调解;镇调委会解决不了的纠纷,上报至市多元调处中心,由市多元调处中心统筹全市人民调解资源,依据当事人意愿、辖区、案件复杂程度、调解员专业能力等要素,合理分配案件给合适的调委会及调解员,实现全市人员、资源共享。同时建立调解专家重大事项会诊机制,针对全市范围内影响较大的纠纷,或涉及重点企业、重点人员或可能越级信访的重大、敏感、群体性纠纷,及时联合有关调委会、调解员,形成合力,妥善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多方对接提效。统筹各方调解资源,实现诉调、公调、访调联动资源聚合、力量融合、功能整合、手段综合。积极探索创新诉调对接的新模式、新思路;设立社会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潘虹个人调解工作室,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途径优先解决问题。
建章立制“治末端” 织牢一体“保障网”
紧扣“常态常管、长治长效”目标,上下一体系统谋划,全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保障体系。
完善机制保障。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诉调对接工作方案及流程(试行)》等文件,搭建了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信访工作无缝对接快速通道,确立了“一站式”流程,通过建立多方联动协作机制对辖区纠纷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了解、早处理。
强化队伍保障。开展分级培训,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法院培训镇专职调解员,各司法所培训村(社区)调解员,此外,充分发挥金牌调解员潘虹、刘琴等“头雁”作用,通过“传、帮、带”培育更多调解能手。梳理潘虹在调解工作过程中提炼的六讲、六懂、六会调解模式和“一听三帮一化解”等工作方法,开设特色调解培训班,由潘虹开班授课,集中培训,让其他调解员学习借鉴。
落实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制定文件明确专职调解员补贴;推行以案定补制度,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卷宗规范程度给予不同标准的案件补贴;将专职调解员纳入等级评定管理体系,在确保调解员获得基本补贴的同时以案件多寡、质量高低依据激励调解员多办案、办好案,建立起工作经费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