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要求,切实提升公诉人出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案件办理质效,根据《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近期,甘南州碌曲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员额检察官对本院提起公诉的卓某某受贿案、施某盗窃案开展跟庭评议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客观全面地对在案证据进行举证和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分析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结合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及危害后果等实际情况进行法庭教育,被告人表示真诚悔罪。同时,公诉人就案件焦点问题与辩护人展开辩论,对辩护人的质证意见一一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跟庭人员围绕庭前准备、出庭规范、答辩技巧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举证节奏把控良好,法律文书制作规范,释法说理条理清晰,对庭审表现予以肯定,也对庭审形体语言方面提出改进意见。
跟庭评议是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运用“观摩庭审+警示教育+庭审评议”的形式 ,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以观摩强实效,以评议促提升,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