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卓尼:检察建议“架桥” 政府履职除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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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卓尼:检察建议“架桥” 政府履职除患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5-08-25

近日,甘南州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成功推动一起因村道便桥护栏缺失引发的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彻底整改,以法治力量守护了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安全隐患凸显,公益受损亟待关注 

 

近期,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卓尼县某乡镇某村一处通行频繁的村道便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便桥左右两侧大理石护栏缺失,一直未得到维修管理,且桥身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过往。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缺失护栏长130cm*高110cm,遗留的水泥底座高20cm,且该路段曾发生一名群众因护栏缺失不慎跌落桥下水渠受伤的情况,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现实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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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提出建议,协同共治推动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卓尼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承办检察官通过现场勘查、固定证据等方式进行全面调查,确认属地乡镇政府对该桥梁的安全维护负有法定监督管理职责。随后,该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益诉讼相关规定,依法向该乡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损坏的便桥防护栏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护墩安装牢固,切实发挥防护作用,并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对区域内所有便桥及类似公共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安全隐患。


政府高度重视,隐患得以彻底消除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乡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至检察机关。卓尼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经现场回访调查,该乡镇政府已完成对该便桥护栏的全面修复和加固工程,桥梁安全隐患已彻底消除,周边群众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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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成功办结,是卓尼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通过发出检察建议这一柔性监督方式,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不仅筑牢了百姓的“安心桥”,也架起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共治的“连心桥”,彰显了公益诉讼制度在守护美好生活中的重要价值。下一步,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对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为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