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法治“雨露”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5-21
字号:A A    颜色:

  从五月暖阳到金风送爽,从天凝地闭到春暖花开,内设机构改革一年来,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动适应人员变动、任务加重的新形势,紧跟高检院增设未成年人检察内设机构的新动向,转变执法理念,紧盯主责主业,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履职尽责,用心、用爱、用情打造甘肃“未检品牌”,努力为推进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办案 守护“少年的你”

  坚持宽严相济,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90人,不起诉354人,附条件不起诉135人。依法惩治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犯罪,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79人,起诉632人;严厉打击性侵、拐卖、绑架、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批捕782人、起诉1265人。

  坚持双向保护,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开展亲情会见529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459人(次),犯罪记录封存662人。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贯穿办案始终,27人经帮教成功考入大学。与公安、司法、卫生医疗机构协商协作,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制度,对209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提供法律援助185人(次)、司法救助29人。

  强化监督 维护“花季”权益

  坚持加强诉讼监督,对刑事诉讼中未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2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撤案23件;对法院适用法律不正确和量刑不当的案件提出抗诉14件,法院改判6件。

  坚持全面综合保护,探索开展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围绕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支持起诉3件;积极参与“控辍保学”,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检察建议49份,使561名适学儿童重返校园;提起涉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2件,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纠正混关混押等监管违法29人(次),参与刑罚执行阶段帮教15人(次)。

  注重预防 护“未”健康成长

  坚持牵手社会力量,协调公安、法院、教育等八家单位制定《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与团省委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全省检察机关联合教育部门,对213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实地督查,促进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和全省平安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推进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现了全省三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省检察院朱玉检察长受聘担任兰州一中法治副校长,走上讲台以案释法,为全省检察机关“打了个好样儿”。“法治进校园”活动走向常态化、规范化,高检院“走进三区三州”甘肃巡讲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全省巡讲学校覆盖率达98.25%,受众人数超过90万人。

  任重道远 未检砥砺前行

  正如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未检工作会议上讲的那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地位,必须下大气力进一步抓实、抓好!”全省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重任在肩,使命在前。

  今后一段时期,既是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矛盾突出、社会治理难度凸显的时期,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快发展、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期。全省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盯“进入全国中偏上”奋斗目标,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深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充分发挥前督公安、后促法院,监督刑罚执行,助力社区矫正的职能作用,强化未成年人司法的双向、全面、综合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