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就全省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一办法、两标准”,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评查2019年度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通知明确,案卷评查工作于2020年5月开始,9月结束,分自查自评、互查互评、随机抽查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评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组织,逐卷逐项开展评查,筛选优劣质案卷。互查互评由市县两级司法局组织,重点对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保障、林草、市场监管、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评查。随机抽查由省司法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各地各部门案卷评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改。
通知强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制定评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按“一卷一表”的要求填写评查表并入卷备查,案卷自查率要达到100%。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省直部门对本系统要抽查到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既查存在问题、看整改措施实不实,又评优劣质案卷、看评定结果准不准。要把案卷评查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不合格案卷、劣质案卷比例较高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办案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要注重发现典型案例,通过优劣质案卷剖析,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甘肃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