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本庭不再主持调解,现在休庭!”7月6日,一起朋友之间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在平川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上开庭审理。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某日,被告王某某到原告张某某家的养羊场附近挑野菜时感到身体不适,到原告张某家休息时,其告诉原告自己做清洁工时留下扫把、工作服、手套等物品,愿意送给原告张某,并想用自己家中一吨左右的煤块换取原告的一只羊羔。后因双方发生矛盾,原告将被告起诉至平川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民事审判庭法官张有安第一时间电话沟通了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得知被告王某某在远离市区的乡村开展养殖业,无法到法院开庭时,张有安法官经过再三考虑,决定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当事人的家门口,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此次开展巡回审判是为了积极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张有安法官接着说,“案件的标的额虽然很小,但我们长途跋涉赶到当事人的家中,就是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这也是我们开展巡回审判的意义所在。”为了保证庭审过程紧凑高效,在庭审开始前,张有安法官详细询问了双方在案件中的争议焦点,一边认真倾听,一边快速记录。
庭审开始后,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了案件事实并举证,发表了辩论意见。在明确了涉案财物的具体种类、数目和去向等矛盾焦点之后,张有安法官对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希望双方珍惜朋友关系,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处理财物纠纷,但因双方矛盾较大,现场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将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的地点设在田间地头里,是平川区人民法院践行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深入乡村办案调解纠纷、减少群众诉累的重要利民举措。今后,平川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巡回审判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法官多跑腿”,全力打通“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