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固区法院对刘某等10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公开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固区法院公开宣判的第二批涉恶犯罪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来自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的代表、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本次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等人自2012年以来先后纠集多名团伙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兰州市西固区范围内多次实施包括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在内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刘某为首的11人犯罪团伙,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刘某等11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恶势力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其中,刘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一名被告人白某因系未成年人,依法分案处理,将于近日宣判。
宣判结束后,西固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刘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及西固区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西固区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西固区法院在2019年的最后一天对黑恶势力再次发起强大攻势,彻底铲除了以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百姓安宁,为2019年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点。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西固区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施重拳、出重手,严惩一切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深挖黑恶势力的经济根源和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时代使命。(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