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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张某兰涉恶势力一案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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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上午,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兰等6人涉恶势力一案,六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到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对羁押在定西的部分被告人,法庭另行组织了宣判,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现场情况。

图丨宣判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9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兰、陈某军开始从事高利放贷的非法经营活动。2014年至2018年期间,张某兰、陈某军以高利为诱饵多次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活动。张某兰、陈某军、成某林、陈某忠还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高利放贷、非法收贷的过程中,以殴打、威胁、恐吓、滋扰、哄闹和强占他人财产等方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和违法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恶势力之规定,依法认定张某兰、陈某军、成某林、陈某忠为恶势力;汪某刚、成某银平时与张某兰等人联系不紧密,不认定为恶势力成员。

  该案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公开开庭宣判,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定西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