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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一名不接受防疫检查的妨害公务案件嫌疑人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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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何某某接受工作指派,在白银区某小区大门口配合执行社区防疫检查任务。当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明知何某某在配合社区进行疫情防控执法活动的情况下,驾驶甘A****3号轿车,拒绝排队接受检查并欲强行驾车进入小区内,警务辅助人员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并告知宋某某应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接受防疫检查。宋某某不听劝告,未经许可擅自将设置的锥形桶扔在路边,驾车强行冲撞,致警务辅助人员腿部受伤,其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犯罪。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把握的要求,对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批准逮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向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同步抓好检察办案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白银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及高检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部署,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白银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