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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首例阻碍疫情防控刑事案件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宣判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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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对妨害疫情防控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为避免在押被告人感染新冠肺炎的危险,与检察院、看守所协调,于2020年2月27日下午,运用互联网“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了白银区首例阻碍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

  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法庭内只有1名法官、1名书记员、1名公诉人、1名律师、1名旁听人员,被告人宋某某坐在看守所远程庭审视频室内接受审判,庭审过程紧凑、有序地进行。

  简要案情:2020年1月24日,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何某某接受工作指派,到白银区银馨家园小区门口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执行防疫检查任务;当日14时34分许,被告人宋某某欲不排队、不接受检查驾驶其马自达轿车进入该小区,何某某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并告知被告人应当遵守检查秩序;宋某某拒绝接受检查,将用于交通管制的6个锥形桶扔到路边,对何某某进行威胁、辱骂后,驾驶车辆强行冲撞,将其撞趴在车辆引擎盖上。经医院诊断,何某某胸腹部、腿部外伤。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2月24日将该案起诉至白银区人民法院。

  整个庭审过程音、视频清晰流畅,庭审程序规范有序。最后,鉴于被告人宋某某认罪、悔罪,已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等,独任审判员当庭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宋某某表示认罪、认罚,服判息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白银区法院干警积极响应号召,主动投身于防控一线,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白银区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工作模式,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取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联系方式,做到“让科技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为防控疫情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白银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