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民勤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孟某某、徐某某等4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虚假诉讼、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敲诈勒索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孟某某、徐某某、丁某某等人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名义上经营典当行、电玩城、足浴店,暗地里实施向他人非法放贷、组织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孟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扩大影响、非法攫取高额利润,多次发放高利贷,并在足浴店、茶楼、电玩城采用赌博机、扑克牌等工具设场招赌,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虚假诉讼、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因本案社会影响重大,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民勤县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未委托辩护人的17名被告人指派了律师。为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民勤县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就程序性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切实发挥庭审在证据采信、查明事实方面的作用。
本次开庭审理预计持续十日左右。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在准确把握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刑罚。(武威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