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由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新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重婚罪、危险驾驶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在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0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新多次实施聚众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为索要赌债指使他人实施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从2012年起,王某新多次向他人高利放贷,为催收贷款及高额利息,指使、雇佣被告人李某秀、潘某磊等人多次有组织的采用滋扰、纠缠、跟随、辱骂、殴打、威胁等手段向多名被害人讨要债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被告人王某新纠集、组织被告人李某秀、潘某磊等人多次采用殴打、威胁、辱骂、滋扰等暴力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渐形成了以王某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在案件侦查阶段,凉州区检察院及时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严格依法开展侦查取证活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抽调业务骨干,由副检察长牵头成立专案组,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提出补充侦查意见40条,纠正漏捕2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注重“打伞破网”同步进行,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1条。案件办理中,市检察院多次对案情研判、证据审查核实、法律适用等工作督导指导,确保了案件质量。
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庭审预计持续4天时间。(武威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