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合作市法院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首次公开审理的涉恶案件。为确保庭审质量,保障诉讼秩序正常,确保被告人及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合作市法院在开庭前研究制定了详实的庭审预案,成立专案领导小组,下设庭审组、庭审现场执勤组、外围执勤组、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线路保障组等九个小组,要求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开庭相关事宜,对审判庭、提押用车等相关场所和设备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各方防护措施到位,合作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合作市相关单位及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等20人经严格疫情检测后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17日,被告人金勇出资16万元注册成立甘南德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德扬公司),被告人杨济民任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王剑龙任监事,德扬公司以替舟曲县金域小额贷款公司及他人讨要债务、放高利贷为业,期间,被告人金勇、王剑龙、杨济民等8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金勇为首要分子,王剑龙、杨济民为重要成员,白孝军、张广文、袁国华、杨涛、田亮军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谋取非法利益,金勇领导和指挥该集团成员进行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在合作市实施了一系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金勇等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金勇、王剑龙等8人分别实施犯罪26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分别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前,法庭为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律师为其辩护,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庄重有序,目前,正在进行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阶段。
社会各界群众同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直播,合作市媒体记者对案件进行现场跟踪报道,庭审预计持续2天时间。(甘南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