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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负责坚强 我们给你希望——嘉峪关市院给盗窃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来源:嘉峪关市院 乔洁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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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官,感谢检察院为我申请到救助款,这笔钱对我来说确实是雪中送炭,我一定会好好生活。”12月4日下午,领到司法救助金的朱某某拿着一面锦旗,来到嘉峪关市院,向承办检察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一次被盗案件带来的心理创伤
      朱某某因与其丈夫感情破裂于2016年初离婚,独生女儿归丈夫抚养。2016年底,医院的一次诊断让朱某某遭遇人生的低谷,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病、中度失血性贫血等,让原本生活拮据的朱某某身心疲惫。为了治病,她卖掉了唯一的居住生活用房,租住在狭小的一间房子里,日常生活全靠亲戚救济,且无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2019年10月3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将房屋锁芯换掉后进入室内,盗得租住在此的朱某某现金30300元,虽然黄某某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破案后赃款一直未被追回。这次盗窃案更让朱某某原本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残酷的现实给这个饱经苦难的女人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
    检察机关的一次接访带来的希望
      今年10月15日,怀揣着仅有的希望,朱某某第一次来到嘉峪关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叙说了她的情况。在接访过程中,朱某某抑制不住内心的委屈与苦闷,多次崩溃痛哭。接访干警在了解到朱某某的情况后,第一时间汇报主管检察长,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主管检察长亲自挂帅督办此案。经过一周的实地走访社区、医院,询问相关当事人等调查核实工作,查明朱某某确属因案因病致贫。10月30日上午,案件承办人就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申请人朱某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人员,两级院检察人员、社区居民代表等20余人参加了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给朱某某打了一剂强心针,她对其申请司法救助的结果充满信心。
    用好救助金是检察为民的最好诠释
    主管检察长带领办案团队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经该院检察长办公会议审议、市委政法委会议审定,同意向朱某某给予3万元司法救助金,该院也在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导朱某某手上。在领取3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朱某某的脸上洋溢着笑容,重拾走向美好生活的信心。
    据悉,近年来,该院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关爱弱势群体,最大程度发挥司法救助的人权保障和扶贫救困作用,充分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