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扛牢扛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决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武威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2019年法治甘肃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武威市得分85.09分,名列全省市州第一;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9年度平安甘肃建设优秀市州”称号;“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这份让群众满意的法治“答卷”,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上率下,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37次研究法治工作,把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论证作为重大项目决策的前置程序。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科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专题学法4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落实“学法一刻”制度,专题学法40次。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协调研组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专题调研。
同时,我市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各部门行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新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对立法,我市始终坚持这样的原则和理念:坚持党领导立法原则,重大立法事项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报告市委同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突出地方特点,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对改革、发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武威生态地位极其重要,是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区域和北方防沙带的中心地带,也是全国最为典型的内陆河资源型缺水地区,节约用水始终是我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永恒主题。
今年1月1日,《武威市节约用水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特殊的市情、水情出台的一部地方性法规,对工业、农业、城镇等领域节约用水管理、措施、保障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武威市节约用水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经过一年多的艰辛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全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该条例也是全省各市州首部地方性节水法规。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地方立法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
2020年,我市确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10件。其中,《武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武威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经专家论证会讨论通过后,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市政府出台3件规范性文件,均按时限报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严格审查县区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4件。
法治建设让群众满意的衡量标准之一就是依法行政能力强不强
基于此,我市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推进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委组建法律顾问团,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领取消、调整政务服务事项8049项次,在武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布政务服务事项4133项,网上可办率100%;大力推行“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多渠道、全覆盖,好评率99.99%;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推行“7×24”小时人工接听服务,答复率100%。
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公布34个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确认权力事项4364项、责任事项30168项、追责情形39665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
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大力度解决涉及城乡土地规划建设和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累计处理各类遗留问题用地28宗2982亩,为30家企业化解了用地难题;累计清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29亿多元,不仅卸下了企业的历史包袱,增强了新的动能活力,也使全市高质量发展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的健康运行轨道。
同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规范疫情防控执法司法行为,公安机关办理涉疫情案件110起,上报典型案例12起、指导性案例3起。
2019年9月22日,我省首部宪法宣传音乐快板《说赞宪法》正式上线。红崖山水库、青土湖、大漠蜜瓜……这些富含民勤元素的画面,让群众在学习宪法的同时,直观地感受到了沙漠绿洲——民勤的美丽风光,深受群众喜爱。
在华锐高原,无论你在县城的街道,或广场,或在各乡镇村组,时常会看到一辆“法治宣传车”停放在人员密集处开展法治宣传,它通过播放法治扶贫微电影、法治公益宣传片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宪法宣传音乐快板、“法治宣传车”……这些形式多样且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是我市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党委(党组)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学习计划。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群体,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主力群体,在校青少年新生群体,企业从业人员、村(居)民社会群体,强化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育。通过实施全市10万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法治进社区、普法进万家”集中宣传活动等,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90%以上。
如今,全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法治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重要保证
制定《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2.11万户,同比增长29.49%;创新推出“容缺受理”“税务专邮”特色服务,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6168万元;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为中小微企业累计解决贷款74.36亿元;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2019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奖补80万元……这一切,正是我市坚持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和服务职能,一条条创新政策、一条条改革举措在全市落实,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人民法院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深入基层一线巡回办案586件,为困难诉讼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39.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80万元;人民检察院制定《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责任分解方案》,细化46项便民服务措施,走访联系企业728家,2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开展为期百天的破案攻坚行动,刑事案件结案率提高2.83%、行政案件结案率提高3.86%;司法行政机关建成“12348”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武威分中心,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实现四级全覆盖。
同时,武威市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7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5个,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1年,我市将认真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立法质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武威,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