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公布实施《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0版)》。这是继2020年6月两部门联合公布实施市场监管领域67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后,为更好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全力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实施规范指导的具体举措。该“两轻”清单各104项,已于2021年1月10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注重运用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方式,对符合“从轻”“减轻”情形的,依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做到刚柔并施、法理相融,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努力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切实维护健康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两轻”清单实施过程中,对不符合行政管理要求、不便于操作执行、行政相对人争议较大等事项,报省市场监管局及时予以调整,对“两轻”清单以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纳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实施“两轻”清单的规范指导,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推动落实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制度,支持、鼓励、引导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为助力甘肃省经济社会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