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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协调论证会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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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了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协调论证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焦旭红主持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8个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5位省政府法律顾问,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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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负责同志介绍了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征集情况;立法计划项目报送单位分别对拟列入2021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的调研论证、草案起草准备情况进行了说明;省政府法律顾问结合全省实际,围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分别进行论证发言。

会议指出,省政府立法工作在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良法善治”的基础所在。要始终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立法为民”宗旨,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在确保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省情发展实际,灵活运用“小快灵”立法模式,下大力气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方面的瓶颈性问题。

会议强调,待省政府2021年度立法项目确定后,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安排时间,明确专人专班全程负责,创新工作机制、加快工作节奏,按时高质提交规章草案,确保政府立法工作如期推进。对列入预备、调研的项目,各单位要抓紧启动相关工作,尽快开展调研论证。要切实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各单位要成立起草专班,请本单位法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顾问、高校团队积极参与,协同合力做好文本起草工作,确保立法项目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与草案起草单位的沟通衔接,提前介入立法项目调研、论证等环节,确保立法工作全过程高质量推进。 

会议要求,厅法治调研处要根据会议论证的情况,结合各单位和省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尽快拟定《甘肃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按程序报送省政府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