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的司法实践证明,调解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升级、扩大,是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有力举措。
2022年4月14日,玉垒乡司法所在“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筏子坝村矛盾纠纷排摸座谈会中发现:
2020年当事人孟某清和孟某生在乡村公路上驾驶三轮和摩托车行驶时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车辆相互碰撞,造成孟某生受伤和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孟某生认为此次事件造成了身体受伤,自身受疼,又表示孟某清没有支付自己住院期间花费的一部分住院费用,故要求赔偿务工费、住院期间垫付医药费及车辆维修费。孟某清认为孟某生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是自己承担的,且自己给孟某生维修房屋的款孟某生一直未支付。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并随着时间推移,双方矛盾愈演愈烈,又发生了在水方面及其他方面的矛盾问题,所以极有可能造成矛盾升级,小事扩大。
乡司法所、综治中心、村级调委会成立的工作组随即通知当事人,就存在的矛盾纠纷分别询问了各自的想法和存在的隐情。原来当事人双方系堂兄弟,因交通事故孟某生住院后,孟某清对孟某生关心不够,加之医院伤情鉴定前后存在误差,导致孟某清认为孟某生欺骗自己,愤愤不平。孟某清以孟某生没有及时提供在医院垫付医药费的单据为由不支付部分费用。同时,孟某生要求孟某清赔偿摩托车修理费,孟某清认为自己的三轮车受损维修也花费了很多钱,且孟某生一直未支付自己给孟某生维修房屋的费用,故不愿意赔偿。因此,当事人矛盾长达两年之久没有妥善解决。
工作组在充分了解情况后,通过单独沟通,在充分考虑既要解决矛盾,又要维护两家关系的基础上,找准争议焦点,缕清事件原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三个小时调解,运用居中化解法解决了矛盾,双方达成了共识,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司法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