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上午,天水市甘谷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当天下午快5点时,原告火急火燎地找到甘谷县人民法院民庭董雪莉法官,急切地说:“我经营着一家粮油经销部,前几天,通过微信从吉林省的被告处购进了一批价值15万元的玉米,钱已经给被告结清了,玉米也发到甘谷货场了,但收货人却不是我,感觉被骗了,现该批玉米另外一个人马上要运走,我要申请查封此批玉米”。
经过办理,董雪莉法官了解到,被告远在吉林,若这批玉米被运走,将给该案的处理带来很大困难。于是,董雪莉法官第一时间签发了财产保全裁定,并协调院立案庭、执行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延迟下班时间,配合民庭办理完该案的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这批玉米。经各庭室通力协作,当天完成了该案的保全措施。
但是,办案人员一直联系不上被告。
昨天早晨刚上班,云南籍马某拿着一沓证据材料及一份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找到董雪莉法官,提出第三人财产保全异议申请,称法院查封的这批玉米是他的,请求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经了解,马某通过郭某购买了这批玉米并已完成付款,现这批玉米的提货人是马某。
面对这种情况,董雪莉法官深知此案不可多耽搁一天,立马带领审判团队通过走访打听、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查询等多种方式寻找被告的各种联系方式,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联系到了远在吉林的被告。董雪莉法官电话连线被告,对其耐心析法说理,将涉案事实从民事法律关系分析到刑事法律关系,从审判阶段讲解到执行阶段,让被告清楚认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
最终,被告全额退款给原告,原告同意撤回起诉并解除保全措施,此案仅用两个工作日就高效结案,圆满化解了跨省域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