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质量,不断深化质效导向,狠抓整改实效,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对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检察院全面启动推进。
本次“回头看”工作主要围绕诉前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行政机关履职整改不到位,纠正违法虚假不实等问题,整改成效未能有效巩固,出现反弹回潮等问题三个方面进行。
通过对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集中开展“回头看”检查审视,全面研判诉前检察建议案件质量,综合施策,不断提高监督精准性、规范性,不断规范公益诉讼办案活动,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能力。同时,坚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依法起诉一批未整改到位的案件,锲而不舍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
诉前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主要包括对违法事实调查不全面,导致检察建议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存在偏差;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阐述不充分,说理性不足;建议内容过于原则和笼统,针对性不强,执行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内容标语化、空洞化,司法化、专业化严重不足;针对同一时期、同类违法行为向一个行政机关发出多份检察建议,监督质量不高、效果不佳。
行政机关履职整改不到位,纠正违法虚假不实等问题,主要包括对诉前检察建议逾期不回复、不落实,没有履职整改措施;虽然按期回复,但落实措施达不到检察建议要求,未能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已经制定整改落实措施,但未实质性执行,或阶段性执行效果不佳;检察机关对以上情形未依法及时提起诉讼,导致受损公益并未得到有效恢复。
整改成效未能有效巩固,出现反弹回潮等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虽履职整改,公益受侵害状态得到短时遏制,但案件办结后相关问题又反弹回潮;因客观原因难以按期完成整改,并已制作具体可行的落实方案,但障碍因素消除后,未能及时执行推进;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获得法院支持,但生效裁判未能执行完毕,导致受损公益并未得到有效恢复。
本次工作采取各地区自查、交叉复查、省检察院检委会审议报告的方式进行,通过集中开展“回头看”,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省检察院将适时评选“回头看”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