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武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张某招摇撞骗一案,用心做好检察办案“续章”,通过积极释法说理、宣传引导,有效提升了农村留守老人防范和识别诈骗的能力,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经查被告人张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流窜于武山县嘴头乡、榆盘镇、四门镇等边远农村,利用农村留守老人防范意识差、对扶贫干部信任的条件,以入户查询种粮补贴是否到账为由,要求在家老人拿出自家惠农资金、养老资金打卡的折子(一卡通),随后利用自带的POS机刷卡,骗刷“一卡通”银行卡资金共计22人13469.8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全面审查案卷,讯问被告人,询问受害人,走访取证,依法以招摇撞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武山县人民法院以张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结”不等于“事了”,承办人充分结合案件特点,扑下身子走门串户,以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被害人权益为出发点,积极做好案件办理的下半篇文章。
一是及时追赃挽损。承办人依法告知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从轻、从宽处罚的法律规定,主动联系嫌疑人家属,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本案22名被害人全部取得足额退赔。
二是积极参与县域综合治理。承办人主动抓住以案说法的有利条件,深挖案件发生的原因背景,细化措施,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逐一走访被害人所在榆盘镇、咀头乡等边远山区,就诈骗犯罪的基本特点和表现形式对涉案被害人及农村留守老人进行普法教育,增强了武山县边远地区留守老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武山县检察院积极履职尽责,在严格办理案件的同时,认真做好案件背后的大民生,真正做到办理一起案件,教育一批群众,维护一方水土。让惩治犯罪和保障权利的刑事诉讼目的显作用,起实效,为平安武山建设保驾护航,为留守老人安享晚年发挥检察智慧,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