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与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程亮,就联合开展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进行座谈交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玉柱,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玉
朱玉指出,2020年2月,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年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聚焦破坏文物、擅自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等八类违法情形,把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做到了监督与发展有机结合,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与全省各级文物部门紧密联系,共同摸排问题,共商治理难点,形成既依法监督又协同履职的联动保护机制,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正确有效实施,全省文物保护现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朱玉强调,文物保护专业性强、整改难度大,检察机关、文物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密切协作,强化系统观念,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握好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找准保护利用结合点。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文物保护案件办理为突破和重点,及时发现保护、管理、利用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综合运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种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文物保护诉源治理,尤其要特别关注文物价值传播等领域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深化拓展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实践,不断提升文物司法保护工作水平。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文物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有针对性的协作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活动中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技术支持、会商、磋商、联合督导等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合力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积极推介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扩大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拓宽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渠道,不断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甘肃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亮
程亮介绍了专项监督活动中,双方合作办理的长城保护系列案等对全省文物保护具有重大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他表示,专项活动让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文物保护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一批文物安全隐患、文物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低级别文物管理缺位等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得以妥善解决,有力推动全省文物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甘肃省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也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希望在总结前一阶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