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为准确把握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以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善执惠商的工作举措,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不断激发市场主体蓬勃活力,开启司法护航营商环境新实践。
迈开步子“听”群众声音 深入一线不“甩手”
安全稳定的发展预期是企业投资兴业的重要保障,肃州区人民法院以法治架起“防护网”,在法治框架内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切实为民营企业经营者吃下“定心丸”。积极联系企业,送法进企业,做到风险提示、处置指引、典型案例分享,帮助小微企业学法、用法,更好地守法经营。同时,强化与各部门组织的专项衔接,做实“分层递进、联动共治”的诉调对接机制,加大类案专业化解力度或指导调解力度,尽可能化解涉小微企业的矛盾纠纷,全力实现案结事了。
助力特色农业发展,结合各农村法庭辖区特色种植业以及特色养殖业发展较快和纠纷多发的实际情况,通过入村普法、带案下乡等措施,指导农民规范线上线下销售行为,强调诚信经营,严禁以次充好和缺斤短两现象,护航辖区特色农业发展。将人民法庭与基层自治组织、网格员等解纷力量在线连接,推进司法服务资源下沉。牢固树立“人人是营商,案案皆环境”的工作理念,常态化走访中小微企业,公开联络方式,提前排查化解企业融资、经营担保法律风险,建立回访长效制度,以座谈锁定企业需求,以问卷检验满意程度,巧用村规民约、民风习俗化解纠纷,推行先行诉讼辅导、调解、诉后释法答疑,促使纠纷当事人不断扩大共识,缩小分歧,消解怨气,回归理智,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最大程度降低矛盾的对抗度和负面性,引领诚信、友善、和谐、文明的社会风尚。
敞开心胸“答”群众疑惑 直面矛盾不“缩手”
法治清明则商贾繁兴,营商环境的改善,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
2023年3月,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家庭农场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工程公司承建农场相关工程。工程完工并交付后,农场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工程款项。工程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分析案情,仔细审查证据,考虑到涉案双方均为企业,若“一判了之”,可能涉及到保全、强制执行等问题,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且该案虽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但案情相对简单,证据比较充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遂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调解意向。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了解到,双方对签订合同的事实均无异议,仅对结算金额存在分歧。农场方认为工程存在瑕疵,要求减少相应工程款数额,施工方则希望对方尽快支付所欠工程款。
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经过反复沟通与协调,从促进双方企业共赢的角度出发,耐心疏导双方矛盾,就争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均愿意各退一步,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成功将“两难”局面转变为“双赢”结果。本案在调解过程中,将执行融入其中,现该案双方亦实际履行完毕,打造了“可执行”的调解协议,大幅度提升自动履行率,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用心用力“解”群众难题 扭住关键不“放手”
为切实让民营企业家放心安家、专心创业、安心经营,肃州区人民法院强化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
2022年年初,酒泉市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与部分农户签订《肃州区经济作物种子生产合同》,对预约面积、纯度、净度、芽率、收购单价、违约责任、付款时间等进行了约定。另外,该合同中手写“第一,甲方给乙方介绍授粉工人,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在出苗率达到90%以上,坐果率达到90%以上,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合格种子农户,保证60%农户收入达到5000元(以实际丈量的母本面积计算)”。十三名农户进行了案涉西瓜制种的种植。同年10月,酒泉市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西瓜制种收购过程中,由其技术员与十三名农户对母本面积、父本面积、总重量(㎏)、预付款、劳务借款等进行了核对。后因酒泉市某种业未按规定支付农户制种款引发矛盾。在调解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更是千家万户生计所系。制种款能否及时足额兑付,直接关系到农民的“钱袋子”和企业的“生命线”。调解初期,因双方情绪对立,各执一词,调解工作难以进行。

针对该案核心争议的核心是种子质量问题,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站及其他相关的制种企业学习专业知识。对专业问题科学解读,打破双方互相指责的僵局,为调解奠定基础。在核心问题专业化的情况下,背对背的给双方做工作,让双方跳出“输赢”思维,着眼未来,维护合作信誉。通过调解,成功修复了出现裂痕的“企业+农户”的合作关系。本案的调解,不仅保护了企业商誉和市场信心,同时有效解决了企业与农户的矛盾,为进一步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非知为难,行之惟难;非行之难,终之斯难。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使命,努力将经营主体的“需求清单”转化为司法审判的“履职清单”,让司法服务更“稳”、经营主体更“活”、营商环境更“优”,为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