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2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龚昌明主持召开与省司法厅党委书记谢又生、厅长牛纪南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省委书记尹弘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龚昌明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谢又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各局处室、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部分干部代表等列席会议。
龚昌明强调,省直机关单位是全省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第一方阵”,是省内各系统各行业有关政策制度的制定者,在省域治理体系中居于特殊重要位置。对省直机关单位开展巡视,是促进履行职能责任、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是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龚昌明指出,巡视是重要的政治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省委巡视组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是深入了解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党委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的监督;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的监督;了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干部担当作为等情况的监督;了解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等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省直机关单位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找准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党委要以此次巡视为契机,把接受巡视监督与推动本单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省委巡视组反映。对巡视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的问题要按照规定立行立改,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视带来的实际效果。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谢又生表示,省委对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开展巡视,既是对省司法厅党委、监狱管理局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一次全面政治监督,也是对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党性原则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和全局高度,坚持把接受省委巡视作为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保持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巡视决策部署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明的纪律、最扎实的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主动诚恳接受巡视监督,切实把接受省委巡视、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省委巡视组将在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工作3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39819024、17739825429;专门邮政信箱:兰州A255;电子邮箱:swd4xsz2021@126.com;在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十二楼楼梯口和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22号省监狱管理局办公楼南侧门入口设置省委巡视组联系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0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甘肃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