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甘肃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依法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近日,甘肃省司法厅和省档案局联合印发了《甘肃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为八章三十条,对社区矫正档案的归档、整理、移交、查阅、保管及电子档案等方面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职责任务,明确指出省、市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档案管理具体工作,要求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要设立社区矫正档案保管场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办法》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对档案归档的文书材料归档作出规定,详细解释并明确划分了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等各环节文书档案的归档顺序以及范围,对档案文件材料的样式、编号、装订等项目作出具体规定,统一了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档案盒等制式模板,做到了清单式、台账式、具体化、可视化。
同时,为统筹做好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甘肃省政法系统大数据平台等载体的社区矫正对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办法》还对社区矫正电子档案管理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要求,要求需要配备独立的归档计算机和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此次《办法》的出台,为甘肃省社区矫正档案工作提供了工作规范和执行标准,可操作性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社区矫正标准体系和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统一了社区矫正档案文书格式,对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